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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伤残鉴定结果不同可以吗

易** 云南-德宏 司法鉴定咨询 2025.01.02 06:48:50 495人阅读

两次伤残鉴定结果不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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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次伤残鉴定结果可能不同。不同鉴定机构采用的鉴定标准不同,如同做菜调料不同导致味道不同,这会使鉴定结果存在差异。

2. 若对结果不满意或有异议,可向初次鉴定的上一级机构申请重新鉴定,要准备全面准确的医疗资料及证据以支持主张。

3. 法律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鉴定结果及其他证据,结合案件判断,结果差异大时可能要求再次委托鉴定等。

4. 遇到这种情况别慌,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2025-01-02 11: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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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伤残鉴定结果不一样是挺常见的事儿。因为不同的鉴定机构,它们用的鉴定标准不一样,方法也不同,专家团队也不一样,这就容易让鉴定结果有差别。
要是对两次鉴定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向负责初次鉴定的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时候,一定要把更全面、更准确的医疗资料和相关证据都准备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法律实践里,法院一般会把两次鉴定结果和其他相关证据都综合起来考虑,再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去做判断。要是两次鉴定结果差距比较大,法院可能就会要求再委托鉴定或者用别的办法来确定伤残等级。
总之,碰到这种情况别慌,按照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好。

2025-01-02 10:1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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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伤残鉴定结果出现不同是完全有可能。就好比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材,鉴定机构也一样,它们采用的鉴定标准、方法以及所依托的专家团队各不相同,这就使得鉴定结果产生差异。
要是对两次鉴定结果有意见,就可以向初次鉴定的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时候,一定要把更全面、更准确的医疗资料以及相关证据都提供出来,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法律实践里,法院通常会把两次鉴定结果和其他相关证据都综合起来考虑,然后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判断。要是两次鉴定结果差距比较大,法院可能就会要求再次委托鉴定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确定伤残等级。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别慌,用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好。

2025-01-02 08:5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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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伤残鉴定结果出现不同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不同的鉴定机构所采用的鉴定标准不一样;
2、使用的鉴定方法不同;
3、专家团队各不相同。
这些因素会使得鉴定结果产生差异。

要是大家对两次的鉴定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负责初次鉴定的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时需要注意:
1、准备更全面、更准确的医疗资料;
2、准备相关的证据。
这样就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法律实践当中,法院通常会这样做:
1、将两次的鉴定结果和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起来考虑;
2、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要是两次的鉴定结果差异比较大,法院可能采取的措施有:
1、要求再次委托鉴定;
2、通过其他的方式来确定伤残等级。

总之,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2025-01-02 07:3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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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伤残鉴定结果不同是正常现象。因为不同鉴定机构的鉴定标准、方法以及专家团队都有差别,这必然会使鉴定结果出现差异。
若对两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采取如下措施:
1. 向初次鉴定的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并且在重新鉴定时,要提供更全面、准确的医疗资料与相关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2. 法院在法律实践中,会综合考量两次鉴定结果和其他相关证据,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若两次结果差异大,法院可能会要求再次委托鉴定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确定伤残等级。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慌乱,要利用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2025-01-02 07:07:19 回复

【法律意见】 属于旧伤复发,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但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56号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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