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南川区法律咨询 > 南川区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怀了孩子怎么判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怀了孩子怎么判

伍* 重庆-南川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1.01 15:50:21 344人阅读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怀了孩子怎么判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川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南川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这种状况就是婚内出轨还怀了孕。从法律角度讲,男方有权利提出离婚,并且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声称女方有过错,让女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像精神损害赔偿之类的。
另外,女方肚子里那个跟别人的孩子,离婚后通常由女方来抚养,男方得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得依据实际情况,像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意愿之类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要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跟别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得接受刑事处罚。
总之,法律会努力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以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对犯错的一方进行适当的惩处。

2025-01-01 20:27:03 回复
咨询我

婚内出轨并怀孕这种情况在法律层面有明确规定和考量。
1. 离婚及赔偿方面,男方有权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可主张女方存在过错,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补偿。
2. 孩子抚养问题上,女方腹中与他人的孩子,离婚后通常由女方抚养,男方需承担相应抚养费,不过具体要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定。
3. 关于刑事责任,若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会受刑事处罚。

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双方应理性协商,尽量达成和平的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无过错方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作出公正判决。

2025-01-01 19:18:14 回复
咨询我

1. 这种事儿属于典型的婚内出轨还怀孕。从法律层面,男方有权提出离婚,离婚诉讼中可主张女方过错,要求其承担如精神损害赔偿等责任。

2. 女方与他人所生孩子,离婚后通常由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具体判决要综合考虑经济状况、孩子意愿等实际情况。

3. 若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面临刑事处罚。

4. 法律维护婚姻稳定,保障合法权益,制裁过错方。婚姻需双方忠诚负责。

2025-01-01 19:16:38 回复
咨询我

在实际生活中,若出现女方婚内出轨且怀孕的情况,从法律角度而言,相关处理如下:
1. 离婚权利及赔偿主张:男方有权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可主张女方存在过错,要求女方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精神损害赔偿。
2. 孩子抚养及抚养费问题:女方腹中与他人的孩子,离婚后通常由女方抚养,男方需支付相应抚养费。但具体判决结果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如双方经济状况、孩子意愿等因素。
3. 重婚罪判定:若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总体而言,法律一方面会尽力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保障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会对有过错方进行适当制裁,以实现合理处理。

2025-01-01 17:36:27 回复
咨询我

此类状况当属婚内出轨且已怀孕。从法律层面来讲,男方有权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能够主张女方存在过错,进而要求女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像精神损害赔偿这类。并且,对于女方腹中那个与他人所生的孩子,离婚后通常由女方负责抚养,男方则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得依据实际情形而定,诸如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意愿等要素都要综合起来考量。倘若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那就很可能构成重婚罪,届时将会面临刑事处罚。总体而言,法律倾向于守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以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对过错方予以适当的制裁。

2025-01-01 16:45: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1941年出生,1979年在一家甲等医院被诊断为直肠癌中晚期。医生讲马上手术才能延缓生命,但存活期也不会超过5年。于是我1979年在该医院做了直肠切除手术。可我现在仍存活良好,我怀疑当时被误诊。请问我该怎么做? 律师解答: 取证估计会很困难。 你必须证明当时是误诊才可以要求赔偿。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子女抚养
29121人阅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离婚子女抚养
26753人阅读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费
15285人阅读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27238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知识,那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规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以及山东省二胎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监护权变更
11498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监护权变更的有关知识,未成年子女和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需要在监护人的陪伴下生活,那么监护权变更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监护权变更协议怎么写,以及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