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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房屋倒塌宅基地归谁

王* 重庆-云阳县 宅基地咨询 2024.12.31 12:13:17 384人阅读

人去世后房屋倒塌宅基地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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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那房子倒塌的宅基地一般就归集体。这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农户盖房子和小院子用的地,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所有权。
等房子一倒塌,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没。不过,有时候,要是房子倒了,继承人打算在原来的地方重新盖房子,那得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还要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
要是继承人在别的地方已经有合法的宅基地,通常就不能再申请使用原来的那个宅基地。要是有争议的话,就可以通过商量或者走法律程序来解决,然后由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处理。

2024-12-31 17: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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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房屋倒塌的宅基地通常归集体所有,这是基于宅基地的性质和相关规定。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户使用,农户仅有使用权。

1. 使用权消失: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使用权一般随之消失,因为宅基地是为保障农户居住需求而设,房屋不存在,使用基础也就不存在。
2. 重建申请:若继承人想在原址重建,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并办理手续,这是为了规范宅基地使用,确保符合规划等要求。
3. 已有宅基地限制:继承人在别处有合法宅基地时,通常不能再申请原宅基地,避免多占宅基地资源。

若出现争议,建议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相关部门依据具体情况判定处理。

2024-12-31 15:2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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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人走后房屋倒塌,宅基地通常归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的土地,农户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2. 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使用权消失。特殊情况如继承人想原地重建,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并办手续。

3. 若继承人别处有合法宅基地,一般不能再申请原宅基地。有争议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由相关部门判定处理。

2024-12-31 15:1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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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离世后,那原本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一般就归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农户用来建造房屋以及小庭院的土地,农户对它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所有权。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当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消失。
2、若房屋倒塌后,继承人打算在原址重建房屋,需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3、若继承人在其他地方已有合法的宅基地,通常不能再申请使用原来的宅基地。

当出现争议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通过协商解决。
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定和处理。

2024-12-31 13:4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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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逝去后,那因房屋倒塌而荒废的宅基地,通常就归集体所有。要知道,宅基地可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意拨给农户用来建造房屋以及小庭院的土地,农户仅仅拥有对它的使用权,压根没所有权。一旦房屋倒塌,那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跟着没。不过,有些时候,像房屋倒塌后,继承人打算在原来的地方重新盖房子,这就必须得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还要把相关手续给办了。要是继承人在别的地方已经有合法的宅基地,一般就不能再去申请使用原来的那个宅基地。要是出现了争议,那就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然后让相关部门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定和处理。

2024-12-31 12:45:1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也就是说,房屋倒塌后如果可以在两年内恢复使用,原来的房主还是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也就是说,房屋倒塌后如果可以在两年内恢复使用,原来的房主还是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也就是说,房屋倒塌后如果可以在两年内恢复使用,原来的房主还是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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