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回归公,因为你儿子去世后,他的宅基地拥有他的亲人继承使用,需要按照农村土地,宅基地使用的办法来执行
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能继承房屋。房屋产权以登记为,父亲去世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配偶和父亲所有子女按照人数平均继承分割。长子建造的房屋归长子所有,不是遗产,不发生继承。相关法律知识: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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