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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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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名下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郝** 重庆-南岸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4.12.31 04:07:50 418人阅读

父母名下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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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父母名下财产在无特别约定时按法定继承,子女一般平均分配。但特殊情况需特殊对待,如生活困难缺劳动能力者应得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有扶养能力不尽扶养义务者应不分或少分。若生前通过赠与指定给特定子女,该子女可获相应财产,其他子女无权主张。
提醒:
在处理父母财产继承时,要明确各继承人的情况,如是否有生活困难、劳动能力等状况,以及父母生前是否有赠与等行为。不同情况会导致不同的分配结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

2024-12-31 08: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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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名下无遗嘱等约定时按法定继承,子女一般平均分配,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解决措施及建议:
对于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在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若父母生前通过赠与等方式指定财产给特定子女,其他子女无权主张。在实际操作中,应明确各方情况,如子女的生活状况、对父母的扶养程度等,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确定分配方式,以避免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024-12-31 06:5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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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父母名下无遗嘱等特别约定时,财产按法定继承分配,子女一般平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生前赠与指定的子女可获相应财产,其他子女无权主张。
    法律解析:
父母离世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通常子女均分财产体现公平。

2. 特殊情况分配有别。生活特殊困难且缺劳动能力子女,分配遗产时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子女可多分;有能力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子女应不分或少分。
    此规定保障合理分配。

3. 父母生前赠与指定子女财产,该子女获相应财产,其他子女不得主张。
    总之,财产分配需结合实际如子女生活、扶养情况及法律规定确定。

2024-12-31 06:3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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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名下的财产,若没有遗嘱或其他特别约定,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 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2. 一般分配原则:通常情况下,子女们平分财产。
3. 特殊照顾情况:若有生活特别困难且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4. 可多分情况: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 少分或不分情况: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 遗嘱指定情况:若爸妈生前通过赠与等方式将财产指定给某个子女,那么该子女可获得相应财产,其他子女不应争执。

总之,具体的财产分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2024-12-31 06:2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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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名下财产在无遗嘱等约定时按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子女平均分配,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让每个法定继承人都能合理分得部分财产,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体现对特殊群体的关怀,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鼓励尽到扶养义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以约束未尽扶养义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若父母生前通过赠与等方式将财产指定给特定子女,该子女可获相应财产,其他子女无权主张,这是尊重父母的财产处分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4-12-31 05:58:38 回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在两口子即将离婚时一方将如果是一方将其财产故意转移至其父母名下,那么属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那么对于此种情况会对于无过错一方予以照顾,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财产转移至其父母名下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其大部分财产均挂名在其父母名下的情形,那么我们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应当如何分割财产呢 如果是一方将其财产故意转移至其父母名下,那么属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那么对于此种情况会对于无过错一方予以照顾,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其父母名下的财产无法证明是从对方婚内收入而来的,那么无法对非夫妻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是以夫妻在离婚时名下的财产为基础进行分割,但假如其父母名下的财产是一方用婚内收入单方购置或者赠与的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可以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应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只要加了女方名字,房产就是平分了,各人50%,但只要一方不同意卖另一方也不能卖,如果男方能提供买房的款项是家人出钱的证据,那有机会把房产要回来,女方不能分配,但需提供购房款项的银行转账证明,或刷卡记录等等,而且款项是必须家人出的,不是男方自己出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导读:随着房价的飙升,为了控制房价,政府出台了一个又一个的限购令,为了能够再买一套房产,很多朋友将目光投向了曲线买房:以父母、孩子名义买房。当然现实中也有其他考虑,而以父母、孩子名义买房的,在夫妻婚姻稳固时,房产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遭遇夫妻离婚,问题就来了,以父母、孩子名义买的房子该如何分割呢  
一、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一)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到底是谁的  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到底是谁的按照新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这也就是说,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父母名义买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父母的,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就不能在离婚时请求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  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人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以父母名义买房时,会将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进行公证,或者双方签订了以父母买的房子的相关协议,这样一旦出现婚变,或者涉及房产分割等情况时,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到时候可以以公证或协议证明房产是自己的。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目前,在一些离婚案件中,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在离婚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往往不能成立,大都只能按照债权处理。那么,夫妻出资,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出资的另一方就对房子没有所有权了吗要想避免上述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二)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究竟该如何分割  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究竟该如何分割如上所述,如果在离婚时想要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需要在以父母名义买房前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最好还要进行公证。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具备下面几种情况才可以认定夫妻双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  在上述3种情况下,会根据房产证、委托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公证等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之前没有公证,也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房产的所有权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时候,是不会支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二、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很多父母将子女的名字写在了产权证上,或者直接是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在面临离婚时,孩子只能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而另一方难免觉得孩子还小,孩子的份额就相当于白白送给了另一方。因此,在孩子产权份额上,经常会产生争议。比如,房子是我出钱购买的,虽然房产证上是孩子的名字,但是孩子并没有出资,所以实际上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可以分割。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想法,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产权人一般以产权证的登记为准,因此,即使孩子没有出资,父母出资以孩子名义买房,并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所以孩子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侵犯孩子对房子的产权权益。  当然,以成年子女名义买房的,也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如果成年子女同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父母通过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也是可以的。  所以,以父母名义买房,说起来还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因为搞不好这房子最后到底是谁的。但是,也不是说,夫妻实际出了钱,房产证上写着父母的名字,房子就不是自己的或夫妻共同财产了,关键是在以父母名义买房的时候,是否和父母一方签订了相关产权归属的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当然,现实中,也有以父母名义买房,然后父母以过户,赠与等方式把房产所有权转移动夫妻名下,从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如果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妨去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帮助,这样在处理“问题”房产上就会进退有据,在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方面也会有相当的保障。  在以孩子名义买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尤其是以未成年子女买房的,更要慎重考虑。避免出现那种孩子没了,房子没了,老婆也没了的结局。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婚姻法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离婚协议房产赠与生效后能反悔吗  离婚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  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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