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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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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案只有口供没有证据能立案

王** 重庆-巫山县 刑事立案咨询 2024.12.31 02:09:45 397人阅读

跑分案只有口供没有证据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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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领域,仅靠口供而无其他证据是难以立案的。立案的前提是必须有确实且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口供虽也是证据类型之一,但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却有待其他证据来印证。倘若仅仅只有口供,那极有可能存在虚假陈述或者诱供的情况,可不能仅凭这一点就认定犯罪。就好比盖房子,单一的口供就像是一根孤零零的柱子,而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多种证据形式就像是坚实的地基和墙壁,只有把它们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稳稳地撑起那认定犯罪事实的大厦。要是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支持,就像是建造在沙滩上的房子,随时可能崩塌,导致案件无法进入后续的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也很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被依法释放。所以,仅靠口供没有证据通常是不能立案的。

2024-12-31 08: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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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靠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一般确实不能立案,因为立案要求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犯罪事实的存在。

1. 口供证据需印证:口供虽是证据类型之一,但自身真实性和可靠性存疑,可能有虚假陈述、诱供等问题,所以需要其他证据来印证。
2. 多种证据成链条: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事实需结合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多种证据形式,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对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
3. 无证据支持有后果:若仅有口供无其他证据支持,案件难以进入后续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会因证据不足被依法释放。

建议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应注重全面收集各类证据,避免仅依赖口供,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024-12-31 06:09: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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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是只有口供,可不能就立案。立案得有实实在在、足够充分的证据,得能证明有犯罪这事发生了才行。口供,只是证据类型中的一种,它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得靠其他证据来验证。要是只有口供,那可没准儿存在说假话或者诱供之类的情况,可不能就凭这就认定犯罪。在司法实践里,通常得把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好多不同的证据形式都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认定犯罪事实。要是只有口供,却没有其他证据来支撑,那很可能就导致案件没法进入后面的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被依法给放了。所以,光靠口供没有其他证据,通常是不能立案的。

2024-12-31 04:4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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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仅依靠口供,无其他证据支撑,一般不能立案。立案需有充分、实在的证据,以证实犯罪事实发生。
  
2. 口供只是证据类型之一,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需其他证据印证,仅口供可能存在虚假陈述或诱供问题,不能据此认定犯罪。

3. 司法实践中,需结合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仅口供无其他证据,案件可能无法进入诉讼程序,嫌疑人可能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2024-12-31 04:3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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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时,是不能立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立案需有确实且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而口供只是众多证据类型中的一种,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需要其他证据来印证。
2. 仅依靠口供,有可能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或者存在诱供等问题,不能仅凭口供就认定犯罪。
3.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需要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多种证据形式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认定犯罪事实。
4. 若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很可能导致案件无法进入后续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也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依法释放。

所以,仅依靠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通常是不能立案的。

2024-12-31 02:36:4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案中,很大一部分案件除了妇女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什么证据都没有,只有口供不是不能定罪,在这类案件中,如果律师作用发挥得当,有很大希望给男方免于牢狱之灾,遗憾的是,很多律师对罪案件不屑于去研究,认为这低俗,很多人认为,只要妇女报案,并死死咬住被了,男方就一定被判决罪,这是极为错误的。
要给一个人定罪要通过证据证明两个方面:
一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发生了性关系。
二是要证明性关系的发生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中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交通事故赔偿的护理费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计算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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