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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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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并故意杀害被害人算什么罪

左* 海南-三沙市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12.30 14:11:05 483人阅读

绑架并故意杀害被害人算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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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绑架并且蓄意杀害被害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同时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需要进行数罪并罚。

2.  绑架罪是以向被害人亲属或其他人勒索财物为目的,将被害人绑架或把他人当人质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明知行为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仍故意为之的行为。

3.  在这种情形下,行为人先实施绑架行为侵犯人身及可能的财产权利,后杀害被害人侵犯生命权,两行为符合两罪构成要件,应数罪并罚。

4.  这体现法律对严重侵犯人身和生命权行为的严厉制裁态度,能维护社会安全秩序,若不惩处,民众安全自由难保障,社会稳定受威胁。

2024-12-30 21: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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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并故意杀害被害人这种行为,是要定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然后进行数罪并罚。绑架罪,就是为了勒索财物或者把人绑架当作人质的那种行为。故意杀人罪,就是明明知道不能随便剥夺别人生命,却还故意这么做的行为。像这种情况,行为人先是干了绑架的事儿,这就把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给侵犯,接着又故意把被害人给杀了,这又把被害人的生命权给侵犯。这两种行为分别符合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要求,所以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来数罪并罚。这也能看出来法律对这种特别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和生命权的行为那是严厉制裁的,就是为了守护我们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2024-12-30 19:4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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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并故意杀害被害人,这妥妥构成了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数罪并罚。绑架罪,就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去绑架他人,或者把他人当作人质。而故意杀人罪,那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的生命,却还是故意去做。就好比一个人先把别人绑架了,这一下子就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接着,他又故意把被害人给杀了,这又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这两种行为分别符合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在面对这种极其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和生命权的行为时,会给予严厉的制裁,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我们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让大家都能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2024-12-30 17:5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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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并且故意杀害被害人的行为,会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然后进行数罪并罚。具体说明如下:
1. 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含义:
    (1)绑架罪:以索要钱财为目的,把别人绑起来,或者把别人当作人质的这种行为。
    (2)故意杀人罪:明明知道不能随便剥夺别人的生命,却还是故意这么做了。
2. 行为的侵犯权益分析:
    (1)行为人一开始做出绑架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2)接着,行为人又故意杀害被害人,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
3. 数罪并罚的依据:
这两种行为分别符合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对其进行数罪并罚。
4. 体现的法律意义:
这种处理方式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这种极其严重的侵犯人身权利和生命权行为的严厉态度,旨在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让人们能够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生活。

2024-12-30 16:1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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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并故意杀害被害人应数罪并罚。绑架行为以勒索财物或绑架他人为人质,这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是绑架罪的体现。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要求。这两种行为分别构成不同的严重罪行。
针对这种情况,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让民众深知此类行为的严重性。执法部门要提高侦查能力,尽快破案,将罪犯绳之以法。司法机关则要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判决,确保数罪并罚的准确实施,从而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生命权,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秩序。

2024-12-30 15:33:0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时的处罚原则将“杀害被绑架人”解释为包括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在内,更符合立法本意,既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条款,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理由如下:一是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更坚持严惩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统
一,应当判处死刑的,依然判处死刑,否则,可以考虑杀害未遂的刑法规定,既不会导致刑罚过于严厉,也不至于轻纵犯罪,从而减少死刑适用。二是有利于处理绑架中止。由于免除处罚以没有造成损害为前提,为鼓励犯罪行为人中止犯罪,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做到罪刑相适应,对绑架中止的,在适用“处死刑”的法定刑的同时,还必须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因为绑架中止表现为在绑架过程中中止,绑架行为已经侵害了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属于造成了损害。三是更符合立法本意。若从字面上理解“杀害被绑架人”中的“杀害”,则有失偏颇,容易导致对那些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未遂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不能直接适用绑架罪的相关条款对其准确定罪量刑。虽然《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其法定刑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但在具体量刑时,还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原则。就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并非特别严重,并非不能从轻判处,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可以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更符合立法本意,否则,应依法考虑判处死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时的处罚原则将“杀害被绑架人”解释为包括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在内,更符合立法本意,既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条款,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理由如下:一是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更坚持严惩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统
一,应当判处死刑的,依然判处死刑,否则,可以考虑杀害未遂的刑法规定,既不会导致刑罚过于严厉,也不至于轻纵犯罪,从而减少死刑适用。二是有利于处理绑架中止。由于免除处罚以没有造成损害为前提,为鼓励犯罪行为人中止犯罪,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做到罪刑相适应,对绑架中止的,在适用“处死刑”的法定刑的同时,还必须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因为绑架中止表现为在绑架过程中中止,绑架行为已经侵害了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属于造成了损害。三是更符合立法本意。若从字面上理解“杀害被绑架人”中的“杀害”,则有失偏颇,容易导致对那些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未遂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不能直接适用绑架罪的相关条款对其准确定罪量刑。虽然《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其法定刑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但在具体量刑时,还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原则。就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并非特别严重,并非不能从轻判处,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可以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更符合立法本意,否则,应依法考虑判处死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未遂时的处罚原则将“杀害被绑架人”解释为包括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在内,更符合立法本意,既应当适用“杀害被绑架人”条款,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理由如下:一是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这样更坚持严惩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统
一,应当判处死刑的,依然判处死刑,否则,可以考虑杀害未遂的刑法规定,既不会导致刑罚过于严厉,也不至于轻纵犯罪,从而减少死刑适用。二是有利于处理绑架中止。由于免除处罚以没有造成损害为前提,为鼓励犯罪行为人中止犯罪,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做到罪刑相适应,对绑架中止的,在适用“处死刑”的法定刑的同时,还必须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因为绑架中止表现为在绑架过程中中止,绑架行为已经侵害了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属于造成了损害。三是更符合立法本意。若从字面上理解“杀害被绑架人”中的“杀害”,则有失偏颇,容易导致对那些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未遂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不能直接适用绑架罪的相关条款对其准确定罪量刑。虽然《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其法定刑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但在具体量刑时,还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原则。就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并非特别严重,并非不能从轻判处,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可以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更符合立法本意,否则,应依法考虑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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