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建房办理手续了吗,谁批准的呀。你取得合法的建房手续后才可能主张你的建设权利。对方不让你建房是出于相邻权,这要仲裁或法院判决才能知道是否可以。所以你不要急,你还是办手续吧。
首先,我认为应该对你没有补偿,因为房子的拆迁是因为政府的行为,而业主并没有违约,属于外在因素而导致合同要解除。但万事有商量,你们可以试着跟业主协商一下,或者如果你们不搬的话,政府也没办法进行拆迁,或者这样业主会考虑进行一定的赔偿!
一、拆迁办按人口拆迁的,把本地人头的给了不在拆迁内的人,是违法行为。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玩忽职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 、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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