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酒泉法律咨询 > 酒泉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 民间借贷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怎么处理

肖* 甘肃-酒泉 民间借贷咨询 2024.12.30 16:24:26 409人阅读

民间借贷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酒泉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酒泉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利息处理:
    一般按双方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年利率24%或36%(不同情况标准不同),超过范围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 违约金处理:
    按合同约定,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只要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守约方即可要求违约方按约支付。

3. 利息与违约金总和处理:
    若二者相加超过法定上限,超过部分法院可能不支持,借款人可请求适当减少。处理此类问题要结合合同与法律全面判断。

2024-12-30 19:18:08 回复
咨询我

在民间借贷里,要是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通常可以这样来处理。利息,一般是按照双方商量好的利率去计算的,只要这个利率没超过法律规定的年利率 24%或者 36%就行(不同情况标准不一样),这样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违约金,就是双方在违约的时候约定要支付的钱数。要是双方清楚地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而且也没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一方违约了,就可以让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要是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太多,超过了法定的上限,那超过的部分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借款人还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得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地去判断,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2-30 18:47:53 回复
咨询我

在民间借贷领域,要是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通常是这样处理的。利息,一般就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利率来算,只要这个利率没超过法律规定的年利率 24%或者 36%(得看具体情况),那都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违约金,就是双方约定好违约时得支付的钱数,如果双方清清楚楚地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而且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一旦有一方违约,就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要是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太高,超过了法定的上限,那超过的部分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借款人还可以请求适当减少。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全面地去判断,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2-30 18:38:51 回复
咨询我

在民间借贷中,要是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通常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利息:一般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利率计算。只要该利率不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如年利率24%或者36%(不同情况标准不一样),在此范围内均受法律保护。
2. 违约金:是双方约定违约时应支付的金额。若双方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且该条款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在一方违约时,可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3. 利息与违约金总和过高的情况:若利息和违约金相加超过法定上限,超过部分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借款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在处理这类民间借贷问题时,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12-30 18:23:48 回复
咨询我

在民间借贷中,利息与违约金的处理遵循一定规则。利息按约定利率计算,年利率在24%或36%(依情况而定)以内受法律保护。违约金是违约时按约定应支付的金额,只要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违约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若二者总和过高超法定上限,超出部分法院可能不支持,借款人可请求减少。
对此,出借人要明确合法利率范围约定利息,合理设定违约金条款。借款人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界限,当总和过高时及时请求法院调整。双方都应仔细拟定合同条款,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4-12-30 17:35:47 回复

民间借贷中,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肖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因为经营需要,经我朋友介绍打算向我借20万元现金使用。我们双方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再约定一定的违约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享有各自的权利。
具体来说,作为出借方,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款方提供约定金额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相应利息以及借期届满时全额收回本金的权利。作为借款方,有依约定用途合法使用借款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依约履行支付利息以及到期足额归还本金的义务。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可以进行约定。
因此,民间借贷中,完全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但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的规定:“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享有各自的权利。具体来说,作为出借方,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款方提供约定金额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相应利息以及借期届满时全额收回本金的权利。作为借款方,有依约定用途合法使用借款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依约履行支付利息以及到期足额归还本金的义务。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因此,民间借贷中,完全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但根据2020年《省高级人民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的规定:“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进行调整后的违约金与利息之和不得超过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我国,根据借款合同出借人的不同,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所谓民间借贷,通常是指自然人之间的为了互助互济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