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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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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请求事项有哪些

母** 西藏-日喀则 离婚咨询 2024.12.29 23:41:31 380人阅读

离婚诉讼的请求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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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请求事项那可是关键。核心就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这可是重中之重。要是有子女抚养这档子事,就得请求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到底归谁,包括哪一方能直接带娃,另一方又有怎样的探视权之类的。说到财产分割,得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搞清楚,然后请求合理地分配财产,像房产、车辆、存款这些都得安排好。要是一方在婚姻里犯了错导致离婚,比如重婚、虐待家人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啥的,那无过错方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除此之外,还能根据具体情况让对方承担诉讼费用。写请求事项的时候,一定要具体又合理,这样才能让法院好好审理和裁判,就跟盖房子得把地基打牢一样重要。

2024-12-30 08: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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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请求事项需明确具体且合理,以便法院审理和裁判。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 解除婚姻关系,这是离婚诉讼的核心诉求,明确表明双方婚姻关系不再存续。
2. 子女抚养问题。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明确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同时合理安排另一方的探视权,保障双方对子女的权益。
3. 财产分割。清晰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对房产、车辆、存款等各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维护双方财产权益。
4. 损害赔偿。若一方因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诉讼费用承担。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判令对方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撰写时应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确保请求事项合理合法。

2024-12-30 06:3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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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请求事项大概有这些:首要的就是解除婚姻关系,这可是最关键的请求。要是有子女抚养方面的事儿,那就可以要求确定子女到底归谁抚养,像哪一方直接带孩子,另一方有哪些探视的权利之类的。说到财产分割,得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弄清楚,然后请求合理地分割财产,像房子、车子、存款这些怎么分配都得写清楚。要是一方在婚姻里犯了错才导致离婚,比如重婚、虐待家人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没犯错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得到损害赔偿。
另外,还能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写请求事项的时候,一定要写得具体、合理,这样才能方便法院审理和做出裁判。

2024-12-30 05:1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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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解除婚姻关系:这是离婚诉讼的核心请求。

2. 子女抚养:
    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说明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以及另一方探视权的具体规定。

3. 财产分割:
    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再请求对房产、车辆、存款等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4. 损害赔偿:
    若一方因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5. 其他请求:
    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对方承担诉讼费用等。且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利于法院审理裁判。

2024-12-30 03:2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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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请求事项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最为关键的请求。
2. 若存在子女抚养问题,需请求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包括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生活,以及另一方的探视权等相关事宜。
3. 对于财产分割,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再请求对这些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例如房子、车子、存款等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需写清楚。
4. 若一方因存在过错导致离婚,如重婚、虐待家人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获得损害赔偿。
5. 根据具体情况,可请求让对方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

在撰写请求事项时,一定要做到明确且合理,这样才有利于法院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

总之,离婚诉讼的请求事项涵盖多个重要方面,每一项都需要仔细斟酌和明确表述,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12-30 01:40:51 回复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生效2年内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您好,针对您的增加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注意什么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1、原则上,再审中,不能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但是有例外:即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和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两种情形。
2、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当事人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3、原审中已增加或变更的诉讼请求,重审时无需再次增加或变更。
4、审判长审查当事人新的诉讼请求之后,认为新的诉讼请求与原诉讼请求不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或者合并审理不利于案件的处理的,应当告诉当事人另行,由人民另行立案审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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