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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旧件归谁所有

罗** 山西-长治 欠款追讨咨询 2024.12.29 12:32:15 368人阅读

代位追偿旧件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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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位追偿:
    当第三者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引发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可代替被保险人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 旧件归属:
    一般旧件归保险人所有,保险人代位追偿后可处置旧件及相关物品以弥补理赔费用等,但具体情况可能因保险合同约定而变。

3. 执行依据:
    若保险合同明确规定旧件归属等条款,应按合同约定执行,通常旧件归保险人所有,但合同约定优先。

2024-12-29 19:3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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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就是因为有第三者对保险标的造成了损害,从而引发了保险事故。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那一天起,在赔偿的金额范围之内,保险人就可以代替被保险人去行使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说到旧件的归属,一般来说,旧件是归保险人所有的。保险人在进行了代位追偿之后,有权利去处置因事故而产生的旧件以及其他相关物品,用这些来弥补他们在理赔方面的支出等等。不过,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为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不一样。要是保险合同里明确规定了旧件的归属以及其他相关条款,那就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总之,通常情况下旧件是归保险人的,但合同约定是优先的,得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确定到底怎么处理旧件的归属问题。

2024-12-29 18:0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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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就是当第三者损害了保险标的进而引发保险事故时,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那时候起,在赔付的金额范畴内,保险人就能够替代被保险人去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说到旧件的归属,一般来说,旧件是归保险人所有的。保险人在开展代位追偿之后,有权利去处理因事故而产生的旧件以及其他相关物品,用这些来弥补他们在理赔方面的支出。不过,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为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不一样,如果保险合同里明确规定了旧件的归属以及其他相关条款,那就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旧件是归保险人的,但合同约定可是具有优先权的,得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确定到底旧件归谁。

2024-12-29 16:4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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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是指当第三者损害保险标的并引发保险事故后,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之日起,在赔付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可代替被保险人行使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关于旧件的归属问题:
1. 一般情况:旧件归保险人所有。保险人在代位追偿后,有权处理因事故产生的旧件及其他相关物品,以弥补理赔支出。
2. 特殊情况:具体情况可能因保险合同约定而异。若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旧件归属及其他相关条款,则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综上所述,通常旧件归保险人所有,但合同约定优先,需根据具体保险合同确定旧件归属。

2024-12-29 15:1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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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下旧件的归属情况是比较明确的。保险人在代位追偿后旧件通常归其所有,这是因为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可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此时保险人有权处置旧件等相关物品来弥补理赔支出。不过,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果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旧件的归属等相关条款,那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的效力高于一般情况的旧件归属原则。
解决措施和建议:
首先,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明确旧件归属等条款。其次,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后,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2024-12-29 13:28:2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宅基地翻新后的旧房归谁所有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同意给您一家及您母亲规划新宅基地,您与您母亲实际为一户,所批宅基地亦为一处,规划新建房屋共6间是归您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原则,您只能拥有新申请的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属于父母留下的财产,应该进入继承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由于房屋依然存在,你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继续有效。作为继承财产,在分割之前,该房屋并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全体继承人共有,各方都拥有居住权,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搬离房屋。

您好,关于代管房屋擅自出租,租金应当归谁所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的邻居对你的房屋只是代为保管,无权进行处分,其收到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与所产生的利息一并返还给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其中,第七款就是关于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的事情。因此,征地补偿款分配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而不是由村委会决定的。本村土地被征收后,村委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集村民会议,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讨论决定征地补偿款的的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应当有年满十八周岁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或者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才算合法,做出决定应当经过到会人数过半数通过。因此,村委会未召集村民会议直接决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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