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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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以调解的方式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是原告撤诉的,受理费用是不会退回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您好,关于我报了案又撤案了还能立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该法第八十六条还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由此可见,如果涉嫌诈骗,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这类案件,只要构成犯罪,就不能撤销案件。除非,罪行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新发现的、已经过了追诉期的罪名,与新立案的罪名不一致的,不再追究。例如,盗窃罪应判刑五年而过了十年,现在是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不再追究盗窃罪刑事责任。如果十年前犯的是盗窃罪,现在也是因盗窃罪被立案的,就属于犯罪连续状态,就要前后罪一起合并处以刑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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