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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故意伤害案现在如何量刑

陈* 黑龙江-鹤岗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12.29 12:30:19 405人阅读

20年前故意伤害案现在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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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20年前故意伤害案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首先看当时法律条文规定,若当时规定轻、现在规定严,一般不追溯加重处罚,但可能会从重处罚。

2. 需留意伤害后果,如是否造成重伤、残疾等严重后果,若有此类情节,量刑会加重。

3. 要考察犯罪人的主观心态及悔罪表现,若20年间积极改错、主动赔偿,可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4. 具体量刑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按当时法律和现在司法原则综合判断,得出公正结果。

2024-12-29 15: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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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前发生的故意伤害案,现在量刑得从多方面来考虑。咱得先瞧瞧当时的法律条文是啥样,要是那时候法律规定比较松,可现在法律规定更严了,那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从重处罚,但通常不会用新法律去追溯以前的事然后加重处罚。接着得想想伤害产生的后果,像有没有导致重伤或者残疾这类严重的情况,要是有重伤等严重情节,量刑肯定会加重。
另外,还得考察犯罪人的主观想法和悔罪的表现。要是这 20 年里犯罪人有积极改正、赔偿等行为,那在量刑的时候可以把这些当作从轻处罚的因素。
总之,到底怎么量刑得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按照当时的法律以及现在的司法原则一起综合判断。

2024-12-29 15:25: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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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前的故意伤害案,如今量刑得从多方面去考量。当初的法律规定要是比较轻,可现在的法律规定更严了,那可能会适当从重处罚,不过一般不会追溯回去用新法律来加重刑罚。像伤害的后果很关键,要是造成了重伤或者残疾这类严重后果,量刑肯定得加重。还有,得看看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到底有多大,以及他有没有悔罪表现之类的。要是这 20 年里,犯罪人一直积极悔改,还进行了赔偿,这些都能当作从轻处罚的情节。
总而言之,具体该怎么量刑,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按照当时的法律以及现在的司法原则来综合判定,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2024-12-29 15:1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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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发生的故意伤害案,现在量刑时需将多方面因素纳入考量。具体如下:
1. 查看当时的法律规定。若当时法律规定相对宽松,而现行法律规定更为严格,量刑时可能会适当加重,但一般不会追溯适用新法律加重处罚。
2. 考虑伤害造成的后果。例如是否导致重伤、残疾等特别严重的后果,若存在此类严重情节,量刑将会加重。
3. 考察犯罪人的主观想法。判断其是故意还是过失,以及是否有悔改表现,如在这20年中积极改过、赔偿受害方等。若有这些表现,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总之,具体量刑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照当时的法律及现行司法原则综合判断。

2024-12-29 13:5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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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年前的故意伤害案量刑需多方面考量。当时法律规定与现行法律规定不同时,虽现行法律规定更重但不会完全溯及既往加重处罚。伤害后果很关键,重伤、残疾等严重后果往往使量刑加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表现也是因素,20年间积极悔改、赔偿等可从轻处罚。
解决措施和建议:
司法机关应深入调查案件,准确掌握伤害后果的具体情况。全面评估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比如通过其犯罪动机等判断。对于悔罪表现,要核实赔偿是否到位、是否真心悔过等。在量刑时要依据当时法律规定同时遵循现行司法原则,做到公平公正。

2024-12-29 12:43:07 回复

【法律意见】
血液酒精含量104,可能会被判处2-3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
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等从重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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