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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扣的税可以全部退

刘* 广东-惠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24.12.28 14:47:44 385人阅读

工资扣的税可以全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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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工资扣的税不一定能全都退回来。要是年度综合所得的年收入额,把专项扣除减掉之后的余额超过 6 万元,那得补税,可要是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或者年度汇算补税的金额不超过 400 元,就不用补税,也就没有退税这回事。

而要是当年已经预缴的税额比年度应纳税额大,并且申请退税的话,经过税务机关审核之后,是可以办理退税的。像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阶段没扣除之类的情况,就可能会导致多缴税,进而就会产生退税。


总之,能不能把工资扣的税全部退回来,得根据个人具体的收入情况以及扣除项目等这些方面综合去判断,得做完年度汇算之后才能确定。

2024-12-28 20: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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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扣的税并非一定能全部退回,具体情况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1. 存在免予补税情况。若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余额超6万元,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400元,可免补税,也就无退税一说。
2. 符合条件可办理退税。当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能办理退税。例如专项附加扣除未在预扣预缴阶段扣除等,会使预缴税额多于应纳税额,从而产生退税。

建议纳税人仔细核对自身收入、扣除项目等信息,准确进行年度汇算。在申报过程中,如实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准确审核,确定是否退税及退税金额。

2024-12-28 18: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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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资所扣的税不一定能全退。若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后余额超6万元,需补税;若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12万元或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400元,不用补税,也就无退税。

2. 当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可办理退税,如专项附加扣除预缴时未扣除可能导致退税。

3. 能否退税需根据个人收入、扣除项目等综合判断,要年度汇算后才能确定。

2024-12-28 18:4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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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工资扣的税并非一定能全部退回来,具体情况如下:
1. 需要补税的情况:若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之后的余额超过了6万元,则需要补税。
2. 无需补税的情况:如果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补税的金额不超过400元,那就不用补税,自然也就不存在退税的事儿。
3. 可以退税的情况:当年度已经预缴的税额比年度应纳税额大,并且申请了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办理退税手续。例如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阶段没有被扣除这类情况,就很有可能导致多交税,从而产生退税情况。

总之,能不能把工资扣的税全部退回来,得根据个人具体的收入情况以及扣除项目等多方面来综合判断,必须进行年度汇算之后才能确定。

2024-12-28 18:1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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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工资所扣之税并非必定能够全部退回。倘若年度综合所得的年收入额,在扣除专项扣除之后的余额超过了 6 万元,此时若需补税,然而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未达 12 万元,或者年度汇算的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那么就可以免除补税,自然也就不存在退税的情况。

而要是当年已预缴的税额比年度应纳税额要大,并且申请了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是能够办理退税手续的。像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阶段未被扣除等情形,就很可能致使多缴纳了税款,进而产生退税的情况。


总之,能不能将工资所扣的税全部退回,得依据个人的具体收入状况以及扣除项目等因素来综合判定,必须要进行年度汇算之后才能确切知晓。

2024-12-28 16:45:5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 (4)点、第 (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综上所述,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可以抵扣。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这里纳税人可以简单掌握一个原理,就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主要是看你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干什么用,如果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进项税额可抵扣,否则就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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