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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车辆被扣可以去车里拿东西

代* 河北-邯郸 醉驾咨询 2024.12.28 13:58:34 430人阅读

酒驾车辆被扣可以去车里拿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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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当酒驾车辆被扣押后,在办理相关事务期间,只要获得执法部门的准许,就可以去车里拿东西。车辆被暂扣,主要是为了开展酒精检测以及调查取证等工作,车内的物品得在执法部门的监管之下进行处置。要是确实需要拿取物品,那就得向负责扣车的执法部门提交申请,得把拿取物品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物品的情况说清楚,经执法部门批准之后,在他们指定的人员陪同下前往车辆那里拿取物品。并且,一定要遵守执法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可别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值得留意的是,如果车内有违禁物品或者是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之类的,那可能就会受到限制,或者需要另外进行处理。要是对车辆暂扣以及拿取物品等这些事情有疑问,就可以去咨询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是专业的律师。

2024-12-28 15: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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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车辆被扣后,在处理相关事宜时,经执法部门同意可拿车内物品,这是在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前提下的合理安排。

1. 申请环节:车辆暂扣用于酒精检测、调查取证等,若要拿取物品,需向扣车执法部门申请,清晰说明拿取物品的必要性及具体物品情况,以便执法部门判断。
2. 拿取过程:经批准后,要在执法部门指定人员陪同下前往车辆处拿取,整个过程需在监管下进行,确保执法工作不受干扰。
3. 特殊情况:若车内有违禁品或与案件相关证据,拿取会受限制或需另行处理。

建议遇到此类情况,严格遵守执法部门规定和程序。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

2024-12-28 15:1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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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酒驾的车被扣押之后,在处理那些事儿的时候,如果得到执法部门的同意,就可以去车里拿东西。为啥要暂扣车,那是为了做酒精检测,还有调查取证之类的工作。车里的东西得在执法部门的监管下处理。要是真的需要拿东西,就得向扣车的执法部门申请,得说明拿这些东西的必要性,还有具体是啥东西。等执法部门批准了,再让他们指定的人陪着去车那儿拿东西就行。并且,一定要遵守执法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可别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

要特别注意,如果车里有违禁物品,或者是跟案件相关的证据啥的,那可能就会受到限制,或者得另外处理。要是对车辆暂扣以及拿东西这些事儿有疑问,就可以去咨询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找专业的律师问问。

2024-12-28 14:5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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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酒驾车被扣留后,经执法部门同意可去车里拿东西。暂扣车辆是为做酒精检测、调查取证等工作。
    车内物品需在监管下处理。
2. 若需拿取东西,要向扣车执法部门申请,说明必要性及物品详情。批准后在指定人员陪同下到停车处拿取,要遵守规定程序。
3. 车内有违禁品或案件相关证据等可能受限或另作处理。
4. 对扣车、拿取物品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

2024-12-28 14:2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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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当酒驾车辆被扣留后,在处理相关事务时,若得到执法部门的同意,便可去车里拿东西。原因在于车辆被暂扣主要是为了进行酒精检测以及调查取证等工作,而车内物品需在执法部门的监管下进行处理。

若确实需要拿取物品,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向负责扣车的执法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拿取物品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物品情况。
2. 待执法部门批准后,在其指定人员的陪同下,前往车辆停放处拿取物品。
3. 遵守执法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需要注意的是,若车内有违禁物品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等,可能会受到限制或需另行处理。

若对车辆暂扣以及拿取物品等事宜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2024-12-28 13:59:14 回复

出现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车辆;而且,在检验、鉴定结束后五日内就应当发还给当事人。1、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2、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3、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总结: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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