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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家发的红本的宅基地证受法律保护吗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ask****371 河北-石家庄 宅基地咨询 2024.12.28 15:21:53 305人阅读

请问1988年国家发的红本的宅基地证受法律保护吗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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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证有您当地县政府或县国土局的公章就是收法律保护的。

2024-12-30 09:0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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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石家庄 咨询解答:27446条

具体可以预约咨询,我所是专业土地房产、征地拆迁法务律所,专业解决土地房产法律问题,田拥军律师团队。

2024-12-29 09:1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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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接听电话,给您专业的分析和帮助,

2024-12-28 15:22:36 回复

应当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因此,对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买卖行为,应该认定买卖协议有效。而对于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买卖协议来说,其买卖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买卖协议是无效的。
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2)宅基地上房产交付的实际情况(3)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4)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5)是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来说,因为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的宅基地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建设用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因此你家的宅基地应由集体收回,当然如果没有收就还是你的,你可以去乡镇政府土管所咨询并确权,如果已经被侵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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