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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被恶意多扣工资怎么处理

陈* 河北-邢台 工资福利咨询 2024.12.28 07:11:03 409人阅读

离职后被恶意多扣工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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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离职之后被恶意多扣了工资,那你可以这么做。
第一步,赶紧跟用人单位去沟通,清楚地告诉他们多扣工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让他们把多扣的钱退回来,并且得给出合理的解释。记得把和用人单位的沟通情况都保留好,像聊天记录、邮件之类的。要是沟通了半天还是没结果,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帮忙介入调查,督促用人单位改正他们的违法行为。你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把多扣的工资还给你,还要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申请仲裁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你的诉求。等仲裁裁决生效了,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12-28 12:3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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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遭遇恶意多扣工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 积极沟通: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多扣工资行为违法,要求退还多扣款项并作出解释。同时,要妥善保留沟通记录,像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使用。
2. 投诉维权:若沟通没有效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展开调查,督促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3. 申请仲裁: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多扣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申请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
4. 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2024-12-28 12:2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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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用人单位沟通:
    明确告知其多扣工资行为不合法,要求退还多扣款项并给出合理解释,保存好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沟通无果,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督促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3. 申请劳动仲裁: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返还多扣工资及承担赔偿责任,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材料。

4. 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生效后,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

2024-12-28 11:1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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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离职之后被恶意多扣了工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 与用人单位沟通交流: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多扣工资的行为违法,要求其退还多扣款项并作出合理解释。同时,妥善保存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若沟通无果,则进入下一步。
2.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督促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3.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多扣工资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申请仲裁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撑自身诉求。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院力量要回被多扣的工资。

2024-12-28 09: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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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离职后遭遇恶意多扣工资,那你可有办法应对。
第一步,赶紧跟用人单位好好聊聊,明确地告诉他们多扣工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让他们把多扣的钱退回来,并且得给出合理的解释。同时,要把和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保存好,像是聊天记录、邮件之类的。要是沟通了半天都没结果,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出面调查,督促用人单位改正这种违法行为。
另外,你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把多扣的工资还给你,并且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申请仲裁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你的诉求。等仲裁裁决生效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履行义务,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12-28 08:06:3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包工头克扣工资,农名工该怎么办呢
1、农名工与包工头之间成立劳务合同关系。
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农名工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包工头拖欠农名工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3、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4、只要农名工包工头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并且没给农名工发工资的,农名工可以直接去找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公司索要工资。或者将他列为共同被告。
5、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农名工可以要求老板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农名工的工资
6、若包工头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可以直接包工头要求支付工钱,若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方一直拖欠,无法协商的,农名工可以将包工头和具备用工主体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行动建议
1、如果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可以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方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如果可以,给包工头打电话做个录音,证明对方不支付农名工劳动报酬的事实并要求老其按约定支付农名工报酬
3、农名工可以找当地的建委,建委有个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内部简称请欠办,目前在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都会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去清欠办办理相关手续,承诺在建设过程中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向新办理这一手续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收数额较大的保障金,进一步完善了专项保障制度。让他帮农名工回拖欠的工资。
4、目前很多电视台都设有热线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及帮助群众调解各种纠纷。农民工讨要工资也可以拨打电视台热线电话,很多电视台都会给予帮助,效果也不错。
5、如果农名工把上述两点同时用效果会更好。
6、先与包工头和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用上面方法,还不行的行的话,诉讼解决,若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对方也一直拖欠,无法协商的,农名工可以将包工头和具备用工主体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5、《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
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6、《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之 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就构成恶意欠薪罪。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被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是主要原因。虽然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非法的劳动关系。但是,199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机构和就应当受理。拿不到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工人一样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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