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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伤害?

pub****652 广西-南宁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4.12.26 21:51:19 423人阅读

医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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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伤害要先确定责任方,收集证据,可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4-12-29 21:4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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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6:1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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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南宁 咨询解答:624条

医疗伤害,即医疗损害,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造成的不利事实。

2024-12-27 09:0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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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你可以大概和我说一下

2024-12-26 22:11:19 回复

对于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能赔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1)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闹事、辱骂、围攻医生、院长、行政人员,砸坏公物,造成医疗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危。
(2)加重了医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调解和处理纠纷既是医务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又是他们的超常工作。发生纠纷后,医务管理部门及其人员要与医疗科室一起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针对纠纷双方的分歧焦点,组织技术鉴定,并向病家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3)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单位大多要支付给病家一定的补偿费用,医疗事故纠纷的补偿额则更高;如果当事人再诉之法律,法院以民事损害赔偿原则进行审判,医疗单位付给病家的赔偿费用还要高出很多。目前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并非只有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等医疗过失引起纠纷,才需向病家给予补偿,对于某些非医疗差错等医疗过失引起的纠纷,医疗单位迫于无助、无赖的情况下,亦要给予病家一定的经济补偿。除直接经济上的损失外,还有一些间接的和无形的损失。
(4)加重了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
医务工作是集高新知识、繁重体力以及高度的责任心于一体的工作,稍有松懈就会发生差错。发生不良后果,当事医务人员肯定有自身难言苦楚,觉得对不起病人,心理压力大。这种压力造成的心理负担,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遇事谨小慎微,可能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病症和急诊病症的救治工作产生不利的副作用,也不利于医学科学技术的探索和发展。遇到非医疗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心理就难以保持平衡。
(5)损害了医院合法的经济权益
在纠纷中,少数肇事者毁坏公物、设备,拒付医药费。
(6)影响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
各行各业都会有差错、事故,但是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更容易在社会上受到谴责,因为每一起纠纷都可能使人的生命、美好家庭生活受到损害。人类是充满感情的,所以对医疗中产生的事故纠纷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事故纠纷,它十分敏感地在社会上传开,并产生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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