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青岛法律咨询 > 青岛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土地流转后占地赔偿归谁

土地流转后占地赔偿归谁

孙* 山东-青岛 土地承包咨询 2024.12.26 05:01:49 333人阅读

土地流转后占地赔偿归谁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青岛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土地流转之后,对于占地赔偿的归属问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当土地流转只是把土地的经营权进行了流转,而土地的承包权依然在原先的承包农户那里时,占地补偿里的土地补偿费,自然就归原来的土地承包方,也就是那些原农户。像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就归这些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要是附着物和青苗是由流转之后的经营者投入并且所有的,那这部分补偿费就归流转后的经营者。至于安置补助费,得看具体的安置情况,通常也是更倾向于给原承包方进行补偿。
不过,如果在土地流转合同里有特别约定关于占地补偿的分配方式,并且这个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这样就能清晰地明确占地赔偿的归属,避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纠纷,让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

2024-12-26 09:03:02 回复
咨询我

土地流转之后,占地赔偿的归属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倘若只是流转了土地的经营权,而土地的承包权依然在原先的承包农户手里,那么在占地补偿里,土地补偿费就归原来的土地承包方,也就是原农户所有。像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是归这些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的。要是附着物和青苗是由流转之后的经营者投入并且拥有的,那自然就归流转后的经营者。
至于安置补助费,要根据具体的安置情况来定,通常也是更倾向于给予原承包方补偿。
不过,如果土地流转合同里面对占地补偿的分配方式有特别的约定,只要这个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2024-12-26 08:19:45 回复
咨询我

土地流转之后,这占地赔偿的归属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土地流转仅仅是把土地的经营权给转出去,而土地的承包权还在原来的承包农户手里,那占地补偿里头的土地补偿费就归原来的土地承包方,也就是原来的农户。像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就归那些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如果这些附着物和青苗是被流转之后的经营者给投入并且拥有的,那自然就归流转后的经营者。
至于安置补助费,得看具体的安置情况来定,一般来说,也是更倾向于给原来的承包方进行补偿的。
不过,如果在土地流转合同里有特别约定关于占地补偿的分配方式,只要这个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就行。这样就能让占地赔偿的归属更加清晰明了,避免因为归属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大家在进行土地流转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些关于占地赔偿的事情都商量清楚,写进合同里,这样以后万一遇到占地的情况,也能有个清楚的依据,不会出现扯皮的情况。

2024-12-26 06:51:47 回复
咨询我

土地流转后占地赔偿的事儿。就拿那农村土地来说,这土地流转,就像是把土地的使用权暂时借给别人用用。
要是只流转了经营权,那土地的承包权还牢牢地在原承包农户手里。这就好比土地是个大宝贝,承包权就是宝贝的所有权证,经营权,就像是临时把宝贝借出去让别人用用。那占地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那肯定得归原土地承包方,也就是原农户,就好像这土地是他们家的老宅子,补偿当然归他们。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那得看附着物和青苗是谁的。要是这些东西是由流转后的经营者投入并拥有的,那自然就归他们,就好像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种了些特别的庄稼,补偿就该给他们。安置补助费,就得看具体的安置情况,一般来说,也是倾向于给原承包方的,毕竟土地是他们的。
要是土地流转合同里特别约定了占地补偿的分配方式,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得按照约定来执行。这就好比两个小伙伴商量好怎么分一块糖,只要商量的结果不违法,那就得听他们的。所以,这占地赔偿的归属得看具体情况,可不能马虎大意。

2024-12-26 06:39:5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款是归被征收人的,而流转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所以补偿款归农村集体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款是归被征收人的,而流转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所以补偿款归农村集体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如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流转期限内的部分应补偿给土地流入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青苗补偿费。(补偿给耕种人)3,流转期限外补偿给土地流出方。1、土地补偿费。(补偿给村集体)2: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附着物补偿费。土地于流转期间被征收,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约定、其它设施,前三项对于土地流出和流入方是无需争议的,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补偿给建设人)4、安置补助费,就要看流转的年限,以上4项中。容易出现争议的是第4项。安置补偿费补给谁,主要看流转合同是怎么签订的谈到这一问题,首先要了解一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都有哪些项目构成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47217人阅读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都有哪些规定呢,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宅基地有哪些规定,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2024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是什么?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转包
16473人阅读

中国实行的是家庭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这样就会涉及到土地转包的情形,那么土地转包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么土地转包是什么,土地转包许可相关规定有哪些,土地转包合同如何拟定呢,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出让年限
33143人阅读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怎么办,究竟什么是土地出让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相关知识,那么土地出让年限规定是什么,别墅的土地出让年限是什么,以及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限房价竞地价
9406人阅读

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限房价竞地价的有关知识,比如限房价竞地价出让评估,以及限房价竞地价是指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
5313人阅读

土地租赁,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今天来介绍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