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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的项目结束有赔偿吗

刘* 江苏-徐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4.12.25 15:34:52 450人阅读

劳动合同签的项目结束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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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取决于诸多不同的情况。就拿劳动合同因项目结束而终止这件事来说,要是符合法定的那些情形,那用人单位就有可能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通常情况下,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然后终止的时候,除非用人单位能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当初约定的条件,然后劳动者还不同意续订,在这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就应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项目结束刚好属于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好的终止情形,并且也不存在其他像拖欠工资、没依法缴纳社保这类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况,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常终止的话,或许就不需要额外再进行赔偿。
不过,要是用人单位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违规的行为,从而导致合同提前在项目结束的时候就终止了,那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的。这就需要劳动者仔细留意合同的约定以及用人单位在项目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12-25 19: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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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取决于诸多不同的情况。要是劳动合同因为某个项目完结而终止了,在符合法定的一些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或许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通常来讲,当劳动合同到期,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除非用人单位维持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或者提高了这些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却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除外,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项目结束刚好属于劳动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情形,并且也不存在其他诸如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之类的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况,只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常终止的话,那可能就不需要额外进行赔偿。
不过,要是用人单位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违规的行为,从而导致合同在项目结束的时候提前终止了,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的。

2024-12-25 18:2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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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得看好多情况。要是劳动合同因为某个项目给弄完了,然后就终止,要是刚好符合法定的那些情形,那用人单位说不定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通常来讲,要是劳动合同到了期限,那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终止,除非用人单位能维持或者把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给提高了,然后去续订劳动合同,可劳动者就是不同意续订,除了这种情况之外,用人单位就应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这个项目结束,它本身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好的终止情形,而且也不存在其他什么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情况,就像没拖欠工资,也没有不依法缴纳社保之类的违法行为,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常终止,那可能就不需要额外再给赔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项目进行的过程当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就因为这些行为导致合同提前在项目结束的时候就终止,那劳动者就有权利去要求相应的赔偿。

2024-12-25 17:4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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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的门道可不少。就拿劳动合同因项目结束而终止这件事来说。比如说,有一家公司承接了一个大型的建筑项目,等项目完成后,劳动合同也就跟着到期。如果这时候符合法定的情形,那用人单位可就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就好比你在一家公司辛辛苦苦干了好几年,结果项目结束了,公司不能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得给你点经济上的补偿,这就像是给你这段时间的辛勤付出一个交代。
再说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就好比你和公司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三年到了,公司要是不想再跟你续约了,那除了特殊情况,就得给你经济补偿。比如说公司要降低你的工资待遇,或者工作条件变得特别恶劣,你不同意续约了,那公司就不用给补偿。但要是公司啥都没改变,就是到时间了不跟你续约,那对不起,得给你钱。
要是项目结束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而且公司也没做啥违法的事儿,比如没拖欠工资,也没少给你交社保,就按照合同正常终止,那确实就不用额外赔偿。可要是公司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偷偷摸摸地做了些违法违规的事儿,比如故意克扣你的工资,或者不给你交社保,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项目结束的时候,那员工可就有权利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就像是要让公司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一样。总之,这些法律规定可都得好好弄清楚,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可是自己。

2024-12-25 16:39:43 回复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你好,你们公司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了,对于问题公司项目结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答案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是可以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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