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职工医疗保险费属于预缴保险费性质,不能通过事后补缴保险费而享受保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患病后,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是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而造成的。因此,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
当然这些知识企业内部规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说的呢?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
(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
当然这些知识企业内部规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说的呢?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
(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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