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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三金”属于彩礼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彩礼。二婚两年若未出现上述情形,通常不能要求退还“三金”。但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对“三金”的归属有特别约定,从其约定。如果给付“三金”时存在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性质,且婚后未实现结婚目的,也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对方需返还。总之,是否能退还“三金”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2024-12-17 09: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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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是包含在彩礼范围之内的。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却没有一起生活过,又或者是在婚前给了彩礼,导致给彩礼的人生活变得困难了,在离婚的时候,给彩礼的那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要是二婚已经两年了,并且没有出现前面所说的那些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把“三金”要回来的。不过,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三金”的归属有专门的约定,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要是给“三金”的时候,带有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性质,但是婚后没有达成结婚的目的,这种情况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那对方就需要把“三金”返还回来。总之,能不能退还“三金”,得综合各种具体的情况去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2024-12-17 08:4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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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是包含在彩礼范畴内的。按照法律规定,当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实际却并未共同生活,又或者是在婚前给付了彩礼,并且导致给付人生活出现困难,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时,给付方是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是二婚已经有两年时间了,并且没有出现上述所说的那些情形,一般是不能要求退还“三金”的。不过,如果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对于“三金”的归属有专门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要是在给付“三金”的时候,本身就带有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性质,然而婚后却没有实现结婚的目的,这种情况也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对方就需要将“三金”返还回来。总的来说,到底能不能退还“三金”,需要综合各种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2024-12-17 06:4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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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是包含在彩礼范畴之内的。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是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却没一起生活过,又或者是婚前给了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变困难了,在离婚的时候,给付方就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像二婚两年这种情况,如果没有出现上述那些情形,一般是不能要求退还“三金”的。不过,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三金”的归属有专门的约定,那就得按照约定来。要是给“三金”的时候带有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性质,然而婚后没达成结婚的目的,这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对方得把“三金”返还回来。所以,到底能不能退还“三金”,得综合各种具体的情况去判断,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2024-12-17 05:5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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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那可是归在彩礼的范畴里头。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双方已经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实际上却没有一起好好生活过,又或者是在婚前给了彩礼,结果给彩礼的人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了,那在离婚的时候,给彩礼的那一方就可以请求把彩礼给要回来。要是二婚已经有两年,要是没有出现刚才说的那种情况,一般来说就没办法要求把“三金”给退还回去。不过,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三金”到底归谁有特别的约定,那就得按照他们的约定来。要是当初给“三金”的时候,本身就带有以结婚为条件的那种赠与性质,但是婚后又没有达成结婚的目的,这时候就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对方就得把“三金”给还回来。总而言之,到底能不能把“三金”给退还回去,得综合考虑各种具体的情况,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一概而论。
2024-12-17 03:54: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