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顾终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1/长期合同\\\\\\\?
[律师回复]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回复:
无故终止长期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后,若无故解除合同,属于非法解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没有法定理由,仅3月7日通知3月31日终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无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如果存在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且公司选择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在职期间无偿加班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的报酬。所以您所说的加班情况,单位应当支付相应补偿。
未休年休假
对于未休年假,员工可要求公司补偿工资,按照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的300%(含原工资)支付应休年假工作日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在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基础上统筹安排年休假。对于当年年假,公司可以强制安排员工休;但对于往年的年假,需员工同意,公司不能强制。
加班不予补偿
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公司应支付加班费。查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确认公司是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强制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