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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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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农村自建房再婚后继子有继承权吗

宋* 山西-长治 遗产继承咨询 2024.12.14 03:16:16 329人阅读

婚前农村自建房再婚后继子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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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农村自建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再婚后,继子是否有继承权需分情况讨论。如果继子与继父形成了抚养关系,即继父对继子尽了抚养义务,那么继子在继父去世后享有继承权,可按法定继承份额继承该自建房的相应部分。但如果继子与继父未形成抚养关系,仅为名义上的亲属关系,那么继子一般无继承权,该自建房仍由婚前建房者的配偶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按规定继承。总之,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继子与继父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这一关键因素。

2024-12-14 11:2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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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在农村建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再婚之后,关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继子和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也就是说继父对继子尽到了抚养的责任,那继子在继父去世后就有继承权,能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继承那自建房的一部分。可要是继子和继父没形成抚养关系,只是挂个名的亲属关系,那通常继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这自建房就还是由婚前建房的人的配偶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规定来继承。总而言之,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关键就看继子和继父之间有没有抚养关系这一点。

2024-12-14 09:3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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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农村自建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关于继子是否有继承权要分情况来看。倘若继子与继父形成了抚养关系,也就是继父对继子尽了抚养的义务,那么在继父去世后,继子就享有继承权,能够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继承该自建房的相应部分。
然而,要是继子与继父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仅仅是名义上的亲属关系,通常情况下继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此自建房依旧由婚前建房者的配偶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规定进行继承。总之,继子是否有继承权,关键就在于继子与继父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这一因素。

2024-12-14 08:1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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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农村自建房,那可是妥妥的婚前个人财产。等再婚后,关于继子的继承权,那可得仔细分辨。就好比一棵大树,继子要是跟继父像树根紧紧缠绕一样,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对继子那可是尽心尽力地抚养了,那在继父去世后,继子就有继承权,能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分得这自建房的一部分。可要是继子跟继父,就只是挂个名的亲属关系,好像两根没啥交集的树枝,那一般情况下继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这自建房就由婚前建房的那个人的配偶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规定来继承。所以,关键就在于继子与继父之间有没有那层抚养关系。
那如果继子已经成年了,还能形成抚养关系?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点。因为通常来说,抚养关系更多地体现在未成年时期的照顾和养育上。

2024-12-14 06:4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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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在农村建的房子,那妥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等再婚后,关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这可得好好分情况来讲讲。要是继子跟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也就是说继父实实在在地对继子尽了抚养的义务,那在继父去世之后,继子就有继承权,能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继承那自建房的相应一部分。就好比继父把继子当成自己亲生孩子一样去抚养、照顾,那到时候继子就有权利继承这房子。可要是继子跟继父没形成抚养关系,仅仅是挂着个亲属的名儿,那一般情况下继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这自建房,还是由婚前建房的那个人的配偶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规定来继承。所以,归根到底,继子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就看他跟继父之间存不存在抚养关系这一特别关键的因素。

2024-12-14 05:09:5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按规定,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遵守农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规定。并且,离婚后,也不能以拍卖方式分割。
其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离婚时,将房产分割问题交给处理时,会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共同生活时遭到损坏后,另一方不予补偿。因此,双方取得该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过因为离婚后女方继续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实践中的做法是,将房子判给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按房屋价值的一半补偿女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按规定,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遵守农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规定。并且,离婚后,也不能以拍卖方式分割。
其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离婚时,将房产分割问题交给处理时,会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共同生活时遭到损坏后,另一方不予补偿。因此,双方取得该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过因为离婚后女方继续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实践中的做法是,将房子判给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按房屋价值的一半补偿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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