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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监外执行制度

王** 辽宁-铁岭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12.11 08:36:55 437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监外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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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便可启动监外执行程序:罪犯因患有严峻疾病,迫切需要接受保外就医治疗;罪犯属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正为其新生婴儿提供母乳喂养;罪犯由于生活无法自理,若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能确保对社会无任何潜在危害。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可能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或具有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将不得批准保外就医申请。

2024-12-11 13: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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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判了刑,但是又生病得厉害得去医院治病的话,这时候就可以考虑申请“监外执行”。这种情况主要包括这三种:首先就是得病得特别严重,必须得在外面养病才能好起来;其次要是罪犯是怀孕的妈妈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女性的话,也可以申请这个;最后如果罪犯因为身体原因,生活都没法自理,而且在外面待着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的话,也是可以申请的。不过要记住,如果这个罪犯在外面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危险,或者他自己伤害自己、自残的话,那就不能申请这个“监外执行”咯。

2024-12-11 12:3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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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适用于几种状况:如罪犯身患严重疾病需就医、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生活无法自理且社会危害小的罪犯。但要注意,可能对社会造成威胁或自残的罪犯不得申请保外就医。

2024-12-11 11: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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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其实就是在监狱外面待着。那什么情况下适合?首先,如果你身患重病,需要在外边接受治疗的话,就可以申请这个了。其次,要是你是孕妇,或者还在给宝宝奶的话,也可以申请。再来,如果你生活上没法自理,又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话,那么你也可以试试看能不能申请到这个。不过要注意,要是你属于那种可能会对社会产生威胁的人,或者你自己伤害自己、自残的话,那就没办法申请了。

2024-12-11 10:20:44 回复

在执行公司制度和各项规范的时候,应该通过如下执行来达到目的。

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稍有超前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各项规范。制度和规范与实际一样,没有超前性,往往不能适应新的变化,但是如果不切合实际又很难贯彻,因此,需要进行权衡。我们不能过于幼稚和理想化,不立足于实际,制订过于超前的制度和规范,同时也不能不考虑一段时间内将要发生的新变化,所以适当超前是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基础上进步。不过对现实中的弊端也要根据轻重缓急逐步通过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来进行改进,不可以搞突变,突变往往会发生变异,触发矛盾。所以要求有耐心和韧性,要能够坚持不懈,并得到高层的大力支持。

二,要重视员工的培训,要从思想上让他们明白制度和规范建设的重要性,并从行动上切实自觉地贯彻新的制度和规范。培训的目的,一是要让员工理解流程,二是要统一思想与行动。如果不能理解制度和规范,当然无法贯彻。所以制度和规范的编制需要涉及部门的认真参与,同时文字要简练、思路要明确,要让人一看便知道意思,易于理解。不然新员工流动会很难适应制度和规范,时间长了就会逐渐丧失执行力度。

三,同类或者相似的制度和规范应该尽可能合并,减少制度和规范条文,要便于员工学习。不然,制度和规范混乱和繁复容易导致员工无所适从,也不容易记住。对于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制度和规范,可以根据情况给各部门配备秘书,专门负责制度和规范的宣传、理解与执行,以提高效率。

四,尽量利用ERP系统对制度和规范进行标准与规范化,并信息化于系统之中。这样也会降低因为个人原因而引起的错误概率。有些内容繁复、同类业务数据量大的制度和规范,例如财务部的费用报销制度,人为控制往往容易造成失误,这样就方便应用信息系统来进行控制,以提高效率和准确率。总之,公司制度和各项规范的订立与执行要注重与实际的结合,同时员工思想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认真也是很关键的因素。人是最容易出问题,也是最容易把事情办好的因素,因此人员管理非常重要。要建立严格的人事招聘、考核以及淘汰制度,坚决奖励优秀的、淘汰落后的,在这个问题上一定不能犯错,否则其他制度和规范订立得再好也无法得到良好贯彻。

您好,关于操作监护制度在执行中有哪些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应在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答。即由两人进行同一项操作的制度。

3)每一项操作前,方可进行操作,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即每一项操作都应遵循唱票——对号——复诵——核对——下令——操作——复查——打执行符号“√”的程序)。监护操作时。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2)开始操作前,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应先核对设备名称,应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操作监护制度是倒闸操作基本工作制度之一,经考试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公布,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并取得合格证,无误后再进行操作。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

1)监护操作时。变电站值班人员的监护权,每操作完一项、操作权应在岗位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操作中发生疑问时、编号和位置,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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