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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己摔倒骨折在家休息有工资吗

甘** 河南-济源市 工资福利咨询 2024.12.08 12:57:51 478人阅读

员工自己摔倒骨折在家休息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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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员工由于个人失误而意外跌落导致骨折需要在家休养,那么只要符合特定标准,他们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然而,若该员工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跌倒事件与其所从事的职业之间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因果关系,或者当时正值工作时间且身处工作场地,由于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人身损害,则可以被确认为工伤事故,进而享有停工留薪权利,即,在此期间,原本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无需任何改变依旧得以保障。另一方面,倘若并非工伤事故,而是员工因患病或者遭受非工伤性伤害,并处于法定医疗期之内,那么作为雇主的企业理应向其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金,而且通常来说,这类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4-12-08 16:0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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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员工自己摔倒了骨折,然后在家休养的话,如果满足了某个条件还是会有钱拿的。但是,如果员工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他摔倒是跟工作有关联的,或者说他是因为工作才受伤的,那就可以算作工伤,这样就能享受到停工留薪的好处也就是说你原本拿到手的工资和福利还都不会变。不过,就算不能算是工伤,那员工要是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的,只要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间里,公司也是应该给付他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的这个钱通常来说不能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4-12-08 14:4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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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家休息因摔倒骨折,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获得工资。若员工能证明摔倒是由于工作引起,如在工作时间、地点因公受伤,即可视为工伤,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资不变。反之若不属工伤,企业要给员工发放病假工资或救济金,最低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2024-12-08 14:2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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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咱们这儿有个同事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弄得骨折需要请假在家休养的话,那只要满足某些特定要求,他还是可以拿到工资的。比如说,如果这位同事能够证明他这次摔倒是跟他的工作有关联的,或者说他是在上班的时候或者是在公司里因为工作的事情受到了意外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然后他就可以享受到停工留薪的待遇也就是说他原来的工资福利都不会变。但是如果这个同事的情况不属于工伤,而是因为生病或者其他不是因为工作造成的伤害而需要请假的话,那么在他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公司应该给他发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而且这个钱一般来说不能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4-12-08 12:58:25 回复

不属于工伤。但相关医疗费用,可以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如公司未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你的医疗待遇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劳社部函〔2004〕256号):“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人社部发〔2013〕34号:“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第三十条第五款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您好,针对您的上班休息期间晕倒摔骨折算不算工伤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我认为应当是不算的。参考法条如下: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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