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要和总公司合并,成都公司要关闭,现在是跨省,我不愿意去,能拿到2n吗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集团公司和总公司合并导致成都公司关闭,且搬迁跨省,员工不愿意去新地点工作,通常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所以,如果你不愿意随公司搬迁至新的工作地点,可以与公司协商经济补偿事宜。
2024-12-09 01:59:2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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