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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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外公、外婆去世,请丧假当然是可以请的,但是否能照发工资,目前还没有法定的依据,因为外公、外婆是不属于国家规定享受丧假待遇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范围的,所以具体是由所在单位自行掌握的。 【法律意见】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劳总薪字29号、〔〕财企字41号)的有关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户口不是本省辖区范围内的户口(外来流动人口);
2、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都可以称为“外地户口”;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或者户口本使用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外祖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她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其中配偶和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其子女继承外祖母的全部遗产。如果有子女先于外祖母去世,而该子女又有子女的话,则由这个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代位继承其已去世的父母的份额。因此,如果外祖母在还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立遗嘱直接将遗产给外孙子,则罚发窜菏诃孤撮酞郸喀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如果是合法的话,其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得按遗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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