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克拉玛依法律咨询 > 克拉玛依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什么情况下不能行使追索权

什么情况下不能行使追索权

苟* 新疆-克拉玛依 债务债权咨询 2024.12.01 02:20:06 499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不能行使追索权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克拉玛依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克拉玛依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票据到期无法获得付款,或期前无法获得承兑,以及出现其他法定情形时,持票人享有向其前手主张归还票据金额、利息以及相关相关费用的权利,这即为追索权。然而,下述情况通常不被允许行使追索权:首先,如果持票人无法依法出具相关的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裁判机构提交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其次,若持票人明知票据存在抗辩事由仍选择获取该票据;再次,当持票人由于重大过失而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最后,若超过了法定的票据权利时效。举例来说,对于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而言,他们的权利自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未被行使便会自动失效。总的来说,行使追索权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否则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

2024-12-01 08:12:01 回复
咨询我

所谓追索权嘛,就是当你拿到张票据,但是到了约定时间还没收到钱,或者是在那之前就到期了但却没有被承兑,也可能是因为有别的法律上的原因导致你拿不回这笔钱的时候,你就可以找那些给你票的人来要钱。当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随便找他们要的,通常来说这几种情况下你就没法提起追索权了:1.你得能拿出相关文件表明对方确实拒绝付钱,而且这个文件一定要合法合规;2.如果你在还没拿到文件之前就知道可能会发生让你拿不到钱的事情,那就别去要;3.如果你拿票据的时候已经犯了很大错误,比如拿到的票据根本就不合乎法律规定,那也是不能要的;4.如果你已经错过了法律规定的要钱的时间,那就真的没办法了。比如说,对于汇票这种东西,你要是从到期那天开始算起,两年内都不去要钱的话,那你的权利就自动消失了。所以啊,想要行使追索权,你得先满足法律规定的各种条件和程序才行,不然就算你去告状,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024-12-01 06:39:34 回复
咨询我

追索权是指在票款无法按时支付、被拒付等特定情形下,持票人向前手要求偿还票面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利。以下几种情况通常无法行使追索权:1.持票人无法提供有效的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逾期证明。2.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实仍然持有票据。3.十分严重的过失导致持有的票据不符合法定规定。4.超过了法定的票据权利时效。比如,对汇票出票和承兑人的权利,超过票据到期日后的两年将无法行使。总而言之,行使追索权需满足相应法规条件和程序,否则不得获得法律保护。

2024-12-01 04:41:53 回复
咨询我

追索权,就是当你的票据到时间了没人付款给你,或者还没到时间但是有人不肯签字盖章答应你,再或者有别的什么法律规定的问题出现了,这时候你就可以找你前面的那个人要钱,连同利息还有相关手续费都能要回来。不过,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这个权益的。比如说吧:
1.首先要有明确证据表明人家确实不打算付钱你,比如回绝证明、退票理由书这些,如果没有的话,那就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别的合法证明才行。
2.如果你明明知道这张票据可能会有问题,但还是坚持要买下来,那就别怪我没提醒你,这种情况下你是不能用追索权的。
3.如果是你因为自己太大意,买了一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比如说这张票据可能被伪造或者被涂改),那么你同样不能使用追索权。
4.当然,任何权益都是有时效性的,如果你错过了合法的申诉期限,那这个权益也就没了。比方说,你的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都有两个周年时间来处理这个事情,到了他们规定的最后期限,你又没催促他们解决,那这个权益就自动消失喽。所以,想用好追索权,就得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然法律可不会站在你这边。

2024-12-01 02:43:3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票据法》的第六十一条至六十五条的规定整理如下: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除此之外,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当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均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与此相对应,《票据法》特别规定了当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如果持票人因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取得拒绝证明的,可以依法取得其他有关证明。如果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的有关司法文书也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您好,关于在什么情况下,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有以下要求:

1)必须是在法定的情形出现时,才能行使追索权。这些法定的情形包括: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远期汇票在到期日之前必须向票据记载的付款人提示承兑,在票据获得承兑后,持票人在到期日时可以要求付款人付款。如果付款人拒绝承兑,则该张汇票就无法取得付款,持票人的
第一次付款请求权就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就可以行使追索权。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或者逃匿。当这种情形出现时,持票人就无法行使第一次付款请求权,因而持票人可以依法行使追索权。但需要注意的是,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在作出承兑前而死亡的,由于其还没有成为汇票的义务人,因此不承担票据义务。持票人也无须找付款人的继承人要求进行承兑,而直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等原因,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失去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这时候,持票人的第一次付款请求权不时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就可以依法行使追索权。

四,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责令终止业务活动。在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许可证时,承兑人或者付款人的业务活动必须停止,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的第一次付款请求权也难以实现。持票人就可以依法行使追索权。

五,票据到期时,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付款。需要注意的是,票据的持有人在票据到期之前请求付款而被拒绝的,或者到期没有去提示付款而超过付款期的,则不能行使追索权。其中,持票人在票据记载的期限内或法定的期限内,没有作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的表示的,就视为自动放弃追索权。

2)追索权的对象限定在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追索权只能向前手行使。

3)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不受顺序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向自己的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也可以向其中的某一前手或者同时向部分、全部前手行使追索权。

所谓再追索权,是指被追索人清偿了票据金额、利息以及有关费用后,依据其取得的票据而向其前手继续进行追索的权利。与最初追索权所请求清偿的金额范围不同,再追索权要求前手清偿的是“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具体包括:一是再追索权人已经支付给持票人的总金额,二是自己清偿票据债务之日起到前手支付有关金额给自己之日期间的利息。该利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三是再追索权人向其前手发出通知的有关费用。再追索权人行使其权利时,必须向被追索人出示票据,提供拒绝证明或有关部门以及自己支付利息和费用的收据。如果再追索权人不能出示票据和有关的证明,被追索人有权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见,再追索权人一定要妥善保管收进的票据和支付利息、费用的收据,以便于行使其再追索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欠条范文
13010人阅读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手机变得无可替代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使用欠条,那么欠条应该要怎么写呢?怎样写正规欠条才会有效,有欠条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对方呢?以及拿欠条去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单怎么写
20674人阅读

借款单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今天为大家介绍借款单怎么写的相关知识,那么务借款单格式是什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现金借款单格式是什么以及借款单格式怎么写?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债权人
4945人阅读

什么是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借款申请书
2560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借款申请书的知识,那么借款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例如农信社借款申请书怎么写,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又应该怎么写呢?以及企业借款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其他关于借款咨询,快来了解一下吧。

催款函格式
5679人阅读

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经济危机,催款函它是一种以文字性的催交款项文书,是个人或者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款的通知,那么财务催款函格式和企业催款函格式是怎样写的?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