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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几十年的地征地赔偿归谁

冉** 江苏-扬州 补偿标准咨询 2024.11.27 07:39:15 364人阅读

开荒几十年的地征地赔偿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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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那些被开荒了几十年的土地,其征地赔偿的归属问题可不是简单就能定论的,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来仔细判断。
要是这开荒行为是经过了合法的程序批准的,而且使用者一直都严格按照规定来使用和管理这片土地,那么在遇到征地的情况时,通常来说,使用者是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的。可要是这开荒压根就没经过合法的批准,那从原则上来讲,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归集体所有的,这时候补偿款自然就应该归集体。
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如果开荒者真的对这片土地进行了长期的投入,比如投入了资金去改良土地之类的,在分配补偿款的时候,就会适当考虑给开荒者一定的补偿。不过具体到补偿标准和分配的方式,那可就得依据当地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总而言之,一定要把土地的权属情况、开荒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当地的政策都综合起来一起考虑判断,这样才能得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征地赔偿归属结果。

2024-11-27 11: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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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那开荒几十年的土地征地赔偿归属这事,可得综合好多方面去考量。就好比你去开垦一片地,要是这开垦行为是经过合法程序批准,而且使用者一直老老实实地按照规定来使用和管理这片土地,那到了征地的时候,使用者一般是有权利拿到相应补偿的。可要是开荒压根就没经过合法批准,那原则上这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归集体,补偿款自然就该归集体所有。不过,在实际办事的时候,如果开荒者实实在在地对这片土地进行了长期的投入和改良,那在分配补偿款的时候,就会适当考虑给开荒者那么一点点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分配方式,那得依据当地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那你说说看,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去判断到底该怎么分配补偿款更合理?

2024-11-27 11:4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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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那些历经几十年开荒而形成的土地,其征地赔偿的归属问题并非简单一概而论,而是需要全面地综合考量多方面的因素。
倘若开荒这一行为是经由合法的程序获得批准的,并且使用者始终严格按照规定来使用和管理这片土地,那么在面临征地的情况时,通常来说,使用者是有权利获得与之相应的补偿的。然而,倘若开荒行为并未经过合法的批准,从原则层面来讲,土地的所有权依然是归属于集体的,此时的补偿款也应当归集体所有。
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如果开荒者确实对这片土地进行了长期的投入以及改良,那么在对补偿款进行分配的时候,会合理地考虑给予开荒者一定程度的补偿。具体到补偿的标准以及分配的方式,这都需要依据当地所制定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切的确定。
总而言之,对于开荒土地的征地赔偿归属问题,必须要紧密结合土地的权属情况、开荒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而细致的综合判断,以确保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

2024-11-27 10:3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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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国家,那些开荒了几十年的土地,到了要征地的时候,赔偿的归属问题那可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去判断。
要是这开荒是经过合法的程序给批准了的,并且使用者一直都按照规定来使用和管理这块土地,那在进行征地的时候,通常这个使用者是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的。可要是这开荒压根就没经过合法的批准,一般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归集体所有的,那补偿款自然也就应该归集体。
不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如果开荒的人确实对这块土地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投入,还进行了改良,在分配补偿款的时候,就会适当考虑给开荒的人一定的补偿。具体到补偿的标准以及分配的方式,那得依据当地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总而言之,就是必须得把土地的权属情况、开荒的合法性还有当地的政策都综合起来一起判断,这样才能把这个征地赔偿的归属问题给弄清楚。

2024-11-27 08:52:3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国家征收农村耕地会依据土地进行补偿,种地的一般会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其中,第七款就是关于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的事情。因此,征地补偿款分配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而不是由村委会决定的。本村土地被征收后,村委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集村民会议,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讨论决定征地补偿款的的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应当有年满十八周岁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或者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才算合法,做出决定应当经过到会人数过半数通过。因此,村委会未召集村民会议直接决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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