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脸皮后的境界绝对高心理具备了很强的“素质”要求楼主啊我劝你快刀斩乱麻若你提醒或暗示了好几次她还不还绝交吧这种根本不算朋友嘛不过如果数量小你就当赏她的钱自己心里有数就好如果你很珍惜这段友谊就装下B维护吧大不了以后不借了。如果数量大就绝了吧就当用钱看清了她的真面目也是值得的再者朋友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以后借钱注意了你要想着这钱借出去了就回不来了所以借的数量要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这样万一你朋友不还你也不会有什么损失的心里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纠结。祝你快乐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俩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限定,申请人在提议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能够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出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路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肯定时限内执行,也能够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时限作了通常性的限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限定。”
没有。紧急联系人不等同于担保人,如果本人作为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扩展资料:责任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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