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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赔多少违约金合适

尹** 云南-大理 劳动关系咨询 2024.11.24 10:21:25 493人阅读

辞职赔多少违约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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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可不是固定不变的,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去判定。
通常来讲,只有当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而辞职的时候,才需要去支付违约金。
先说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它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给提供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绝对不能比服务期还没履行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更多。
再来说竞业限制违约金,一般是按照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里的约定来确定的。不过,约定的这个数额得合理又公平,如果明显太高或者太低,在司法实践中,很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之,违约金的数额一定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公平合理的这个原则来确定,这样才是合适的。

2024-11-24 15: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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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辞职时的违约金,那可不能随随便便就定个数儿。就好比说,有个员工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给这员工提供了一笔不菲的培训费用,那要是这员工没干满服务期就辞职走了,那可得支付违约金。比如说公司花了10万给这员工培训,服务期是5年,那每年就是2万的培训成本呗。要是这员工只干了3年就跑了,那他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就不能超过剩下2年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4万。
再说说竞业限制违约金,这就跟他们俩在竞业限制协议里商量的内容有关。要是协议里写着违约金是10万,那可别觉得就一定得给10万。万一这违约金明显过高,比员工离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都高好多,那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就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把违约金给调低一些。反过来,如果违约金定得太低,都不足以弥补公司的损失,那公司也可以去法院要求调整到一个合理的数额。
总之,这违约金的数额可不能瞎定,得结合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糊弄过去。就像有个公司,和员工约定了竞业限制,结果员工离职后跑去竞争对手那赚大钱去了,公司要是没定好违约金,那损失可就大。所以,这违约金的事儿可得好好琢磨琢磨。

2024-11-24 13:4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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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辞职这一情境中,违约金的数额并非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去进行判定。
通常情况下,只有当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而选择辞职时,才需要支付违约金。就服务期违约金而言,其数额是有一定限制的,绝对不能超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而对于竞业限制违约金,一般是依据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所达成的约定来确定。不过,这里约定的数额必须是合理且公平的。如果约定的数额明显过高或者过低,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很可能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之,违约金的数额需要紧密结合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公平合理这一重要原则来最终确定,以确保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2024-11-24 12:25: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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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可别小瞧了辞职时那违约金的事儿。这违约金的数额,可不能就这么简单地一概而论,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去判定。
通常来讲,如果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或者是竞业限制的约定然后辞职了,这时候才需要掏违约金。就拿那服务期违约金来说,它的数额可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给提供的培训费用。啥意思,就是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能比服务期还没履行完的那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还多。
再说说竞业限制违约金,一般是按照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里的约定来定。不过,这约定的数额得合理公平才行,要是明显太高或者太低,在司法实践当中,那可就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给调整调整。
总之,这违约金的数额,得结合具体的情况,再加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得遵循公平合理的那个原则去确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定个数就完事儿。

2024-11-24 10:31:51 回复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到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到请求减少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

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

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劳动合同法有又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等做了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特别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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