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尤其是期房,对自己所购房屋的了解都是通过楼盘宣传材料、售楼人员的讲解或者朋友的介绍获得的,因此在签订时,购房者往往都是被动的,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下面的问题:
(一)购房人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
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商品房预售时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的。
2、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
(二)注意关于“当事人”的表述
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代理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
2、如果房地产商是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最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3、购房人在填写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三)“五证”检查要看原件 对于《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人可要求房地产商在第一条相关位置填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和“施工许可证号”,在后面的空白栏填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等其它项目建设依据。 购房人看“五证”最好要求看“正本”,留意一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抵押给银行。如果了,购房人应和房地产商就解除抵押的时间进行约定,明确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商如果不能解除抵押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1先确认想要申请的快_递品牌可否接受加_盟(比如顺丰就不应予加盟,圆通、申通、中通等公司就很欢迎加盟)。2再确认所在地有无已经存在的代理点。快递公司为了保障加_盟商的利益,一个范围内,是不应予有多个加盟商经营的。3直接向快递的总公司直接申请,总公司的申请的好处就是,所申请到的公司为独立的网点,能享受其他网点相同的待遇,比如买面单,派件费,包裹的中转花费等等,坏处就是加盟费很贵,而且不容易加盟成功。4或向本地快递公司申请承包区,好处就是加盟费便宜,容易承包到手,坏处就是成本贵了很多,面单,派件费,中转费等等都要额外加钱。5快递公司不是靠派件赚钱。主要是靠收件赚钱。如果收个包裹一公斤以内的话,到省外。分远近,发生那些很远的地方。成本基本在3-6之间。收来的价格也在10-15元之间。利润还是很大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来讲,这里的拆迁房指的是拆迁置换后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一些地方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拆迁部门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当然了,还有一部分安置房建设在了集体土地上,属于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即便对外出售产权也不发生转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所以,遇到拆迁主要是以“一户一宅”为原则进行补偿安置。 但如果是下面几种情况“一户两房”也视为合法,拆迁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安置: 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2、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3、因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 4、宅基地合法交易; 5、符合当地分房建房条件为分户而另行建房的。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是要看多出来的房子是否合法,只要是合法多出来的房子,就应当按照政策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这也说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拆除很难获得赔偿。但并不是的得不到赔偿,能否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根据情况而定。 1、根据《土地法》中的规定,小产权房子向本集体以外的人员出售,属于不合法行为。因此,如果是出售给了本集体成员,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认可批准的,合同属于有效,拆迁时会给予补偿的。 2、如果房屋卖给了非本集体成员,但购买者取得了集体组织相关单位批准人可的,这种合同也属于有效合同,拆迁时也会有补偿的。但是“取得本组织批准人可”是非常难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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