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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兰* 湖南-衡阳 美容及医疗纠纷咨询 2024.11.12 08:05:39 420人阅读

常见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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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医患双方可先行进行深入的协商与交流,寻求通过自身努力以达成现实的解决方案。若是经过协商仍旧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那么患者就有权利向上诉至其所就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该等相关部门会针对情况展开现场调查并进行合理有效的调解工作。假如在调解阶段无法获取期望的成果,患者还可选择申请启动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程序。待完成上述步骤后,依据科学的鉴定结论,患者有权决定是否向当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进而借助司法程序圆满地解决纠纷问题。

2024-11-12 11:4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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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患之间应该先坐下来好好聊聊,尝试着自己解决问题。当然,如果还是谈不拢的话,患者就可以去医院所在的地区的那个叫卫生行政部门的地方去投诉,让他们帮忙查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再从中调解。要是这还不行的话,那患者就得走个保险流程,就是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
最后,根据这个鉴定出来的结果,患者就可以决定是不是要找法院去打官司,用法律武器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2024-11-12 10:3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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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医生跟病人可以坐下来好好聊聊,看看能不能自己把问题给搞定。如果不行的话,那病人就得去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投诉了,卫生局的人会过来调查了解情况,然后帮忙调解这个事情。要是调解也没办法解决问题,那病人还可以考虑去做个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啥的。等做完鉴定以后,病人就可以决定是不是要跟医院打官司,到法院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4-11-12 09:19:16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针对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这种类型较常见,一般患者受到人身损害的事实:引起并发症或死亡,当事人可能会怀疑到医院的过失行为所致,而引起纠纷。此类事故主要是应用《医疗事故处理进行解决》,解决的方式是向所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提起医疗事故坚定。 二、就医疗侵权与医疗违约缉哗光狙叱缴癸斜含铆诸如患者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及患者消费权益等等。 三、就人身损害事实引起纠纷人身损害引起的原因有三种:一是医疗过失;二是并发症;三是疾病所发展,基于此,患者会向司法鉴定部门提起坚定,就过错鉴定,建立赔偿。详细参考资料:merceQA/

您好,关于常见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完善,人们对诉讼的认知观念的转变,近些年,医疗纠纷诉诸法律有明显的上升之势。医疗纠纷导致诉讼常见的原因有:
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二、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
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是由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和护理时出现不良后果而与医方为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三、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
患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因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的检查存在的缺陷,或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未给予及时的观察与处理,导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的产生的医疗纠纷。
四、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
因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求医人员健康受损产生的纠纷。
五、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
因预防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过失,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其他非必要的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六、医院内感染纠纷
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医院环境和医疗行为所引起的细菌、等生物性感染。包括内源性感染和外源性感染两类。前者指来自患者机体内部,因长期受肿瘤等疾病影响使患者自身抵抗力下降引起的;后者由于非患者病体原因引起的。
七、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另外,医疗纠纷还包括因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如先知、保密义务引起的其他纠纷。

您好,关于常见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完善,人们对诉讼的认知观念的转变,近些年,医疗纠纷诉诸法律有明显的上升之势。医疗纠纷导致诉讼常见的原因有:
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二、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
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是由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和护理时出现不良后果而与医方为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三、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
患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因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的检查存在的缺陷,或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未给予及时的观察与处理,导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的产生的医疗纠纷。
四、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
因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求医人员健康受损产生的纠纷。
五、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
因预防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过失,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其他非必要的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六、医院内感染纠纷
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医院环境和医疗行为所引起的细菌、等生物性感染。包括内源性感染和外源性感染两类。前者指来自患者机体内部,因长期受肿瘤等疾病影响使患者自身抵抗力下降引起的;后者由于非患者病体原因引起的。
七、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另外,医疗纠纷还包括因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如先知、保密义务引起的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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