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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多久生效

陈* 江苏-连云港 合同效力咨询 2024.11.09 10:19:06 453人阅读

合同签订多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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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就生效,但要根据合同性质、形式和约定等具体情况判断。
比如,诺成合同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后生效。
若合同有特别的生效条件或期限约定,需满足条件或到达期限才生效。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按规定执行。总之,合同生效时间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2024-11-09 12: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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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签的合同,只要是按规矩来的,一般签完就算数了,开始生效了。不过,这合同里头的事儿,得具体看它是啥性质,咋写的,还有双方咋约定的。
你比如说,有些合同,就像两个人说好了就成的那种,叫诺成合同,俩人意见一统一,合同就算生效了。但还有些合同,得等东西真的给了对方,才算数,这种叫实践合同,得交付了才算生效。
再有,如果合同里头还特别说了啥条件,时间,得满足了这些,合同才正式生效。这就像是你俩说好等孩子满月了才分钱,那没到那天,钱就不能动。
还有,有些合同,国家有规定,得先去办个批准,登记这些手续,才能算数。那就得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矩来办了。
总之,合同啥时候生效,这事不能一刀切,得看看合同的具体情况,还有好多其他因素。

2024-11-09 12:0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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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时间可不是一概而论的事儿,得综合好多因素来判断。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一成立就生效,但这还得看合同的具体情况,像合同的性质、形式还有约定这些方面都得考虑进去。
就拿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来说,那可是大不相同。诺成合同,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了,这合同就生效;可实践合同就不一样,得把标的物交付之后才会生效。
还有,如果合同里专门约定了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那就必须得满足这个条件或者到了约定的期限,合同才能生效。
另外,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个合同得办理批准、登记之类的手续才生效的,那就得按照规定来办。

2024-11-09 11:5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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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开始生效。不过,具体的情形需要依据合同的性质、形式以及相关约定来判定。
举例来说,诺成合同往往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际便生效;而实践合同则是在交付标的物之后才生效。
倘若合同中存在特别约定的生效条件或者期限,那就必须满足该条件或者到达约定的期限时,合同才会生效。
此外,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则按照其规定执行。总而言之,合同生效的时间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综合诸多因素进行判断。

2024-11-09 11:50:36 回复

对于签订合同后多久生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1、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
2、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
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实现预期目标必然要追求的结果。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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