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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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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兰* 广东-东莞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11.08 09:11:18 444人阅读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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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1)犯罪者必须是在公司或企事业单位任职的员工;2)其主观心态上是故意的,即明知所挪用的资金属于公家财产却有意为之;3)客观事实上,他们表现出利用职便,将本单位资金私自挪作他用(个体消费、借予他人等),金额达到或超过3个月未还、或虽然未过3个月、但是挪用款已用于赢利活动或非法活动。4)打击的矛头直指那些侵害了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的合法资金使用权的行为。

2024-11-08 16: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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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挪用资金罪要满足下面这几个条件:
首先,就是犯罪人必须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
其次,这个人心里想的肯定不是做好事,而是故意把单位的钱拿去自己花或者借给别人;然后,他在行动上就会利用自己的职位之便,把单位的钱偷偷地挪出来,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而且这个金额还不能太小,至少得达到一定程度才行;
最后,他这样做不仅损害了单位的利益,也侵犯了其他人的权益。

2024-11-08 14:1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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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算犯了挪用资金的罪?一共有这么几点你得记住:
首先,犯罪分子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别的什么单位里头的员工;接着,他得知道自己在干啥,心里得明白这钱可是单位的,不是自己的那份;然后嘞,具体表现就是利用自己手里权力把单位的钱偷偷拿出来,自己花、借别人、用来做生意,甚至拿来干坏事都行,但是,得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定他的罪:
第一,钱数要大,至少超过了三个月没还回来;
第二,他要是用来做不合法的事情,那就更严重;
最后,这个罪名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钱财的使用权。

2024-11-08 12:2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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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
其次,在主观心态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性,明白所涉及到的正是单位的特定资金并且以此为前提去实施挪用行为;
第三,从客观层面来看,行为人需要通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例如供自己私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即数额较大且时间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时间未满三个月,但资金本质上被用于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中;
最后,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资金的合法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4-11-08 10:42:36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挪用公款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第二条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另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各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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