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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是什么流程

张** 四川-巴中 仲裁咨询 2024.11.04 22:06:18 430人阅读

合同纠纷仲裁是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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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流程如下:当事人要有有效仲裁协议,约定提交仲裁。申请人向选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与证据材料。仲裁机构受理后,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通知、申请书副本和相关规则。被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答辩书与证据。仲裁庭组成,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或仲裁机构指定。仲裁庭开庭审理,双方陈述、质证、辩论。仲裁庭依事实和法律裁决,裁决书自作出日生效且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执行。注意,仲裁一裁终局,除法定事由外不可上诉。

2024-11-05 02: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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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通常是这样进行的:首先,得有个有效的仲裁协议,就是大家同意把争议交给仲裁来解决。然后,想仲裁的那个人要向选好的仲裁机构交仲裁申请书和有关的证据。仲裁机构看了觉得可以,就会告诉对方,并把申请书和规则给对方。对方得在规定时间里回应,也要交答辩书和证据。接下来,就是组仲裁庭了,可以自己选仲裁员,也可以让仲裁机构来定。仲裁庭成立后,会开庭,双方都有机会说话、提供证据和辩论。最后,仲裁庭会根据事情和法律来做出决定。这个决定一出来就有效,得照着做。如果不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要记住,仲裁的结果是不能再上诉的,除非有特别的原因。

2024-11-05 01:4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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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有着明确的流程。一开始,要想进行仲裁,当事人得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协议里清晰地约定把争议交给仲裁解决。
接下来,申请人就可以向选好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还有相关证据材料。在仲裁机构受理之后,就会把仲裁通知、申请书副本以及相关规则送到被申请人那里。被申请人这个时候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答辩书和证据交上去。
再之后,仲裁庭就要组成,当事人可以自己约定仲裁员,如果不约定的话就由仲裁机构指定。然后,仲裁庭会开庭审理,这时候双方就开始陈述自己的情况、进行质证还有辩论。
最后,仲裁庭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这个裁决书从作出的那天开始就生效了,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要是有一方不按照裁决履行,另一方就能够向法院申请执行。这里得注意,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只要没有法定的事由,这个裁决是不能上诉的。

2024-11-05 01:1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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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通常依照如下流程进行:
其一,当事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明确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予以解决。
其二,申请人要向已选定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机构在受理之后,会把仲裁通知、申请书副本以及相关规则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则需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与证据。
其三,仲裁庭组成方面,当事人可自行约定仲裁员,若未约定则由仲裁机构指定。
其四,仲裁庭将开庭审理案件,届时双方将进行陈述、质证以及辩论。
其五,仲裁庭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便生效,具备强制执行力。倘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注意的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除存在法定事由外,裁决不可上诉。

2024-11-05 00:04:0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纠纷仲裁流程及费用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的,人民不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管辖的功能。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有其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之内会向您和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并要求其十五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在仲裁开始前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即进行仲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四十五条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八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纠纷仲裁流程及费用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的,人民不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管辖的功能。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有其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之内会向您和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并要求其十五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在仲裁开始前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即进行仲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四十五条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八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照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 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劳动争议可以直接的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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