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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拘传时长不超12小时,若需拘留或逮捕,则不超24小时。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6个月。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如需逮捕,应在3日内报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至第4天,对流窜及团伙犯罪者,最长为30天。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通常为2个月,若案情复杂或期满仍未处理完,可申请省级检察院延期1个月,最多可再延期。
2024-11-02 09: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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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吗?比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还有逮捕。先说说拘传,它最长就只能持续12个小时;如果是那种事情特别严重、特别复杂,需要用到拘留或逮捕这种比较重的手段的时候,那么这个拘传就只能持续24小时了。
然后说说取保候审,这个大概可以最长维持到12个月左右。
至于监视居住,最长也就是6个月而已。一般来说,公安局要是觉得某个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话,他们应该在拘留之后的3天内,把这个人的情况提交给检察院去审查批准。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这个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跟别人一起作案的重大嫌疑人,那公安局就可以把这个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1天到4天。如果这个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局甚至可以把这个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到30天。当然,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都不会超过2个月。如果案子特别复杂、期限到了还是没办法结束的话,那就得经过上级检察院批准才能再延长1个月。如果真的有必要,还能再延长。
2024-11-02 09:4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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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里头,公安局可以采取五种形式的强制措施——拘传、保释、监视居住、扣留人和关进看守所。拘传就是把人叫过来谈话询问,但一次不能超过12个小时。如果案子特别重要、特别复杂,需要用到扣留或者关押的话,拘传的时长就不能超过24个小时了。保释,最长也只能签到12个月。监视居住就稍微短一些,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简单的说,公安机关要是觉得有人必须要关起来,得在这个人被抓之后的3天内,向检察院请求批复。不过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嫌疑人是在外面到处跑、屡教不改或者是一群人干坏事,公安机关报请批复的时间就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这样的人,公安机关报请批复的时间甚至能拿到30天。但逮捕了以后,刑警队调查取证的时间通常不能超过两个月。特殊点说,案子特别乱七八糟、到了规定的时间还没弄完的,可以经过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再多延长一个月。当然,还有些特殊情况,还可以再申请延期。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
2024-11-02 09:2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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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等。
其中,拘传的持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若案情特别重大或复杂,且需采取拘留、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时,则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至于取保候审,其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六个月。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拘留嫌疑人之后,若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此外,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可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当然,如果存在其他法定情形,还可以进一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2024-11-02 09:20: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