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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被裁定准予进行取保候审后,其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此项法规明确指出,在此期间内,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停止对案件的全面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若经后续调查证实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时限已经期满,应立即终止此项措施并解除取保候审。这就意味着取保候审的期限具有确定性,一旦超过即应终止执行,而非允许审理时间超出限定范围。据此,我们有充足理由做出结论,取保候审不能进行超期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4-10-29 14: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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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该条款还特别指出,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得停止对于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倘若发现无罪应予释放或不应追诉,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到,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这就意味着,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超过12个月便必须解除,而非继续审理。因此,取保候审并不允许超期审理。
2024-10-29 13:0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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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相关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人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以内。该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在此期间内,对犯罪行为的调查、指控以及审理工作不可间断。若经审查认为无需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应立即解除相关的取保候审措施。由此可见,取保候审的期限具有确定性,超出此法定时限须立即予以解除,而非继续进行审理过程。故此,取保候审无法进行超期审理。
2024-10-29 11:42: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