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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算一算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那段时间你应该拿到的额外工资了,那叫做双倍工资赔偿。
然后,如果老板没正当理由就让你走人,这就叫做非法解雇,你还可以要求他给你正常赔偿的2倍。
至于正常赔偿的话,那就看你在这儿干了多久了,每干满1年,老板就要给你发1个月的工资。要是超过6个月但不满1年的话,也算是1年;要是不满6个月的话,就给你半个月的工资。
2024-10-28 06: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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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关于没签劳动合同这段时间里的双倍工资问题。接着就是说,要是碰上公司突然把你开了,但是没有正当理由的话,这就叫作非法解雇。这个情况下,公司得按照你在这家单位工作的时间给你赔偿,那就是每多干了一年,给你发一个月的工资。当然,假如你已经干过半年到一年不等,那么久按照一年算;如果只干了几个月,那么能拿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024-10-28 04:3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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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有关于未签署雇佣合同期间所产生的双倍薪资索赔问题。
其次,倘若解除雇用没有合理的解释和依据,那么就会被界定为非法解除,应当按照经济补偿规定上的双倍金额进行赔偿。这其中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当事人在所在机构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累计一年的工作时间,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月度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则将以半个月的月度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予以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4-10-28 02:36: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