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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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监护纠纷这个事情,其实是不在仲裁范围内。为啥?因为监护这事儿,牵扯到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身份,保护之类的,而且还跟个人感情有关系,所以算是很私人化的事情。仲裁这种处理方式,更多的时候都是用来解决那些两个人都差不多平起平坐、围绕着合同或者钱财问题产生的争议,但是监护纠纷可不是这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监护争议大多并不在仲裁的管辖范畴之内。监护关系牵涉到身份认定以及对被监护者的保护责任,其性质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及公共利益的考量因素。仲裁制度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间因合同履行引发的纠纷以及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争议,然而监护争议并非源自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约定或者财产权益冲突。
2024-10-19 18:28:31 回复专业解答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监察内容来看,两者的管辖范围有所不同,但对于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遵守休息休假制度、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费,以及对行政处分不服等,劳动者既可以向仲裁委申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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