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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时效期满之后,该措施将自动终止,无法进行再次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换言之,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达到了十二个月这个上限,便会自动地走向终结,并且无法再行启动申请程序。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或者取保候审结束之后,案件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情况,需要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话,那么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强制措施。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对已经结束的取保候审进行再次申请,而是根据案件的新发展和需求,重新做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4-10-14 14: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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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予以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在其有效期延续到十二个月之时即告终结,在此之后,不可能再度发起取保候审申请。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確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这就意味着,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达到了十二个月,这项措施将会自动终止,无法再行启动。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或者取保候审结束之后,案件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情况,需要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话,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强制措施。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对已经结束的取保候审进行再次办理,而是根据案件的新发展和需求,重新做出的决策。
2024-10-14 13:1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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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被指控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依法实施取保候审,但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这就意味着,只要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达到十二个月,那么此项措施将会自动失效,而无法进行重复办理。然而,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或取保候审期满之后,有关案件又展现出了新的重要证据或者出现了新的情况,使得有必要再次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强制性措施的话,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强制性措施。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对已经结束的取保候审进行再次办理,而是依据案件的新发展以及需求,重新做出的决策。
2024-10-14 11:19: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