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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保修是几年内有效

梁* 海南-南沙群岛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12 15:45:08 433人阅读

商品房质量保修是几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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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法定保修年限为五年,而涉及到房屋主体结构部分则提供终身保修。在此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共同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规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以及各自需要承担的保修责任等事宜。另需注意的是,商品房的房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便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2024-10-12 18:4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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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常规保质期通常为五年,而房屋的主体结构则是终身保证保修的。建筑物的开发建设者与施工团队需在工程质量保证协议中确立保修范畴以及保修期间,并明确各自应承担的保修义务等事宜。对于商品房而言,其保质期中止时间的计算起点是从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

2024-10-12 16:5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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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新建商品住宅的质保期限通常设定为五年,而针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则实行终身保修制度。为此,负责项目建设及施工的相关机构须于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内容、保修期限以及对应的保修责任等事宜,且商品住宅房屋的保修期应自工程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获得合格证书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2024-10-12 15:53:19 回复

人们在生活中为了生活更加舒适,都会选择购买房屋。商品房是市场上很常见的一种房屋类型,对于商品房和住宅房可能很多的消费者分不清楚,二者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我来给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过批准可以用于市场上进行销售而建的房子。这时房子是作为一种商品可以进行正常的买卖。与之有区别的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买卖的房子,这样的房子也包括住宅房。 商品房包括住宅房、商业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包括住宅房,但不仅限于住宅房。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要注意是否是商品房,如果不是,那样是无法进行上市交易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就是说房子并不是住在里面的人真正所有,您进行了私下交易也是无法过户的,这个房子对于您并没有法律保护。有些无产权的房子,比如集体房,就算是买了以后也只能是居住,拥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权,以后想卖掉个人也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新修订)》 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一、法律对商品房保修期的规定商品房是一种巨额的商品买卖,为了保护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颁布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这些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依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按规定,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而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按规定,购买人认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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