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有权向该人士展示由法院颁发给您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裁定书,以证明您已成功购买了房屋产权,并有权利请求该人士尽快搬迁至他处居住。
另外,您还可考虑同执行法官进行有效沟通,以便在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强制手段将房屋予以腾空,保证您的物权利益得以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首先,您可以向对方出示由法院下发给您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是裁定书,以明确证明该房产已正式归属于您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立即从房产中迁出。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与执行案件的法官进行有效沟通并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施加强制措施,将涉案房屋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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