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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应该怎么办?

戴** 江苏-南京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2.12 10:49:12 3848人阅读

我是一名律师,现在每天都会接触很多的人来提起上诉。但是有很多的事情我还是不明白。毕竟是刚进来。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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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

2018-02-12 10:5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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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就是这个。

2018-02-12 10:5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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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这一条款彻底改变了旧法有关“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即不作被告”的规定,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乃至整个行政救济法的基本格局都将产生实质性影响,被学者归结为“可能是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冲击最为显著、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个条款”。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共同被告”创举是立法者为扭转行政复议维持率过高窘境、倒逼其成为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的一种有益探索。不过,新《行政诉讼法》公布之后,“共同被告”的制度设计还是遭到了不少质疑和批评。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尽管于理不通,但新《行政诉讼法》还是回应了民粹的呼吁,在原有共同被告制度基础上,创设了一种不是基于同一行政行为而产生的共同被告情形”。

2020-11-04 22:5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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