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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必须享受吗?哺乳假是怎么规定的?

杨* 福建-漳州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2.09 19:02:25 2590人阅读

我朋友在今年年初怀孕了,在年底就临产了,单位给了她哺乳假,他想知道哺乳假必须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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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2018-02-09 19:1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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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所以哺乳假必须享受吗是一定的

2018-02-09 19:0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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