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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得手的钱数,其实是我们常说的“数额”。这个数额包括了哪些?下面这些都是可以计算在内的首先当然得有被骗的人直接把钱给了骗子;
其次,还有那些因为相信骗子的话而因此发生的财产损失,都要算进去滴。要是那位骗子老兄不小心又骗了两次,那这两次的数额只好累加说到几个人一起干坏事,就是我们常说的“团伙作案”,那么每个人都得对他们一起骗到的钱负责任。如果骗子是用东西来骗人的,那他骗到的钱数就得按那个东西在市面上的价格算了。如果那个东西在市面上找不到价格,那就只能请相关部门来估价或者鉴定。
2024-09-16 18:5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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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金额的定罪,得把好些方面的事情都想起来。大部分情况下,这个诈骗金额就是罪犯从骗局里得到的真金白银的价值了。这不仅包含被害人直接给罪犯的钱财,还包括被害人因为被罪犯忽悠而失去的财富。如果罪犯不老实地多次搞这种事情的话,诈骗金额就应该把所有获得的财物加在一起算。当几个人一起干坏事时,每个人都要对他们共同诈骗的那笔大数目出力。要是以东西当作诈骗的目标,那么这个东西的诈金额通常按它在市场上能卖出去的价钱算。要是这个东西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儿怎么办?那咱们就可以去找专业机构先评估或鉴定一番再来确定它的价值吧。
2024-09-16 17:5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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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诈骗案件中的财物价值总和,通常是基于多方考量因素的综合判断。正常状况下,我们所说的诈骗金额,是表示犯罪分子经过欺骗性的违法行为后,实际握有的财产额。这其中既包含了被害人直接给予犯罪分子的财物,也覆盖到了因为犯罪分子的欺骗手法而导致的受害者财产上的损失。倘若犯罪分子进行了多次相同性质的诈骗行为,那么这些诈骗金额便需要累加起来进行计算。在涉及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各个犯罪嫌疑人需要对他们协同完成的所有诈骗总额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以物品为诈骗对象的情况而言,其诈骗金额一般是参照该物品在市场上的价格进行计算的。若物品并无明确的市场价格,则可以依据相关机构的评估或鉴定结果来确定其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9-16 16:05: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