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香港法律咨询 > 新界法律咨询 > 新界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寻衅滋事罪逮捕是敲诈勒索罪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寻衅滋事罪逮捕是敲诈勒索罪吗

何** 香港-新界 强制措施咨询 2024.09.16 13:40:34 448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逮捕敲诈勒索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新界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新界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这两项指控之间存在本质性的区别,不仅体现在犯罪构成上,同时也反映在其主观意图以及具体行为方式等多个维度。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威胁、逼迫等人为手段,促使他人被迫交出财产的犯罪行为。该罪行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非法占有目的、逼迫或胁迫的手段、财物的实际交付等关键因素。
然而,根据同一法律条款中的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乃是指在公开场合故意挑起纠纷,借助随意击打他人、追赶驱逐、辱骂恐吓以及强迫接受或故意毁坏占用他人私人财产的手段,以达到其目的,或者在公众场合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在公共场所的行动,、恶意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及其目的。因此,应当明确指出,所谓的寻衅滋事罪并非等同于敲诈勒索罪。虽然这两种罪名均涉及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持有,但是敲诈勒索罪其实质是利用威胁或逼迫等手段,强行要求他人交出财物;而寻衅滋事罪是通过胡搅蛮缠的行为,破坏社会平和与稳定,而并非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经过以上详细剖析,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寻衅滋事罪并不等同于敲诈勒索罪。

2024-09-16 18:25:00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案件,其各自的犯罪构成以及各方因素如犯罪主体的主观目的、客观实施的具体行为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强迫他人交付财产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非法占有的意图、威胁或要挟的手段、财产的实际交付等几个关键环节。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则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地挑起事端,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他人并进行辱骂恐吓、强行夺取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表现、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目的及其实施的行为等多个方面。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将寻衅滋事罪误认为是敲诈勒索罪是不准确的。尽管这两类犯罪行为都有可能涉及到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但是敲诈勒索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手段来强迫他人交付财产,而寻衅滋事罪则是通过无缘无故地挑起事端来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本身并不以非法占有为最终目的。综合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寻衅滋事罪的逮捕并非等同于敲诈勒索罪。

2024-09-16 17:15:27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逮捕问题探讨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这两种各具特色的犯罪行为,无论从其犯罪构成还是从其主观意图及客观行为来看,均存在显著差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敲诈勒索罪乃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强迫他人交付财产的行为。此种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威胁或要挟的手段以及财产的实际交付等环节。
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则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端挑起事端,肆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他人并进行辱骂恐吓、强行夺取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甚至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在公共场所实施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主观意图以及具体的行为表现等方面。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寻衅滋事罪的逮捕并非等同于敲诈勒索罪。尽管两种犯罪都有可能涉及到对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但是敲诈勒索罪强调的是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手段来迫使他人交出财物;而寻衅滋事罪的本质在于无事生非,通过这种行为方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人并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最终目的。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寻衅滋事罪的逮捕与敲诈勒索罪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9-16 15:32:14 回复

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你好! 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已拘留是不能见家属的,只能委托律师这边帮到你们传话跟慰问,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替他辩护,根据案件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以免延误最佳时机。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93304人阅读

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涉嫌了某些违法行为,就可能会面临着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很多人就不能把这两种拘留做一个区分,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制是什么意思
258716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如果涉嫌某些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又不严重的情况下,就可能会被判处管制。这个时候,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管制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律图小编来告诉大家管制是什么意思以及管制的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123898人阅读

生活中,如果人们构成了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就会根据其违法犯罪情节把犯罪分子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那么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有哪些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做了解答并介绍了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拘留期限
232560人阅读

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如果涉嫌某种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但是我们要知道,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拘留期限是多久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解答。

刑事拘留的条件
97011人阅读

刑事拘留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在生活中适用范围极广,但是我们要知道要想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拘留,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条件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