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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几年就不追究了失信黑名单人的身体证

王* 黑龙江-绥化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9.15 07:32:09 350人阅读

失信人几年就不追究了失信黑名单人的身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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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不是自己就能取消,得看你有没有按照法律判决去完成欠下的账,或者有没被人民法院给搞定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这本书说的,如果被执行人有书里第一条提到的第二项到第六项情况,那就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时间是两年。要是你用暴力、威胁这种方法拒绝还债,或者你经常犯这些错误,那就只能延长一到三年了。但是,如果你能积极地去还清债务,或者主动改正你的错误行为,人民法院可能会考虑早点把你从失信名单上删掉。所以要想从失信名单中消失,你得先改正你的错误行为,然后还清所有的债务才行。不然的话,你的失信记录就会一直跟着你,对你的生活和工作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2024-09-15 09: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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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是不能自己随便把这个标签给摘掉的。除非他们真的按法律要求乖乖地去还钱,或者那个法院的执行任务已经彻底完成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这一法规,如果被执行人有以下这些情况的话,那他就要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待两年时间。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用暴力、威胁的方式来抵抗法院的执行,或者有好几个失信行为的话,那就可能要多待一到三年咯。不过,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能够积极地去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或者主动去改正自己的失信行为,那么法院就会考虑早点把他从失信名单里删掉。所以说,失信被执行人想要从名单中消失,就得先把自己的错误行为纠正过来,然后把欠款都还清才行。不然的话,他的失信记录就会一直跟着他,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

2024-09-15 09:0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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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原则上并不可能自行消除相关负面记录,除非他们已经自觉且完全地履行了所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确立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顺利且全面地完成了相关执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的明确规定,若被执行人所涉及的罪名符合本规定第一条所列举的第二项至第六项情节,那么其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将固定为两年;但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乃至抵抗之,或者其涉及多项失信行为,那么将会被进一步延长至一到三年。
然而,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愿意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所有义务,或者主动修正自身的失信行为,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做出决定,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提前删除。但是必须要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唯有真正地修正和补足其失信行为,才能彻底摆脱失信的阴影,否则,他们的不良信用记录将永远留存在公众视野之中,对其日常生活、职业发展等诸多层面造成持续性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2024-09-15 08:19:36 回复

1、犯罪嫌疑人失火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嫌疑人的失火行为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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