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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侮辱别人可能会犯寻衅滋事罪,不过得看是什么情况。比如说,要是你侮辱人的行为特别狠毒,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那你可能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了。举个例子吧,比如在大庭广众之下经常长时间地、一次又一次地侮辱某人,或者说袒露出针对某些人群的恶意,像那些残障人士啊、老头老太之类的,或者用的侮辱手法特别过分,让人们都受到很大的伤害等等。但是,如果你只是偶尔地、轻轻地说几句侮辱的话,而且并没有对社会产生太大的危害,那么通常来说,这还够不上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
2024-09-12 10: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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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老是对人家破口大骂的话,是有可能成立个寻衅滋事罪名的。不过这个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如果你骂人骂得特别狠,到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了,那这罪名就铁定成立了。举几个例子,比如说你在大家都能看到听到的地方,比如商场啊、地铁站之类的,连续不停地骂人好几次,又或者你骂的那个人身份有点特殊,比如是残疾人、老人家什么的,再或者你骂人的方式特别过分,让大家都觉得很不舒服,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等等。但是,如果你只是偶尔骂那么几句,而且也没闹出太大的动静,没有给社会带来什么危害,那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是不会被判成寻衅滋事罪的。
2024-09-12 10:1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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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频繁地对他人实施侮辱或谩骂的行为,有可能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然而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若侮辱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安定,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此类罪行。举例来说,在公共场所长期且多次地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谩骂,或者对被攻击者的身份具有特殊要求,比如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等,又或是表达侮辱的手法极其恶劣,导致了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
然而,假如只是偶发性的、程度较轻的侮辱或谩骂行为,并且并未产生过大的社会危害,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是不能被认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9-12 10:03:42 回复